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社会保险

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12 万余人受益!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07-30 09:33:48    浏览次数:596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3020 生成日期 2018-07-30 公开日期 2018-07-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社会保障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社会保障,退休 分类词 民政,综合,人事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日前,江苏省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根据该方案,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据市人…

日前,江苏省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根据该方案,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工作将在7月底前落实到位。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养老金调整,共涉及我市11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和1万余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值得一提的是,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幅超6%,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两类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保持统一

根据省统一部署,今年我市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继2016年以来,我市第三次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进一步体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此外,此次调整也是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第14连调。

需要注意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今年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暂按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的4%预调养老金,待新办法落实到位后,再重新计算养老金。

调整办法的总体框架与往年一致

今年,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的框架结构与往年一致,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做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

其中,固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部分,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7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7月1日起,参照以上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

70 岁以上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根据国家部署安排,多年来,江苏省在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今年,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市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具体为,对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对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今年上半年到达70、75、80周岁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今年继续不予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