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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西渚镇、新庄街道部分地名命名(更名)的批复
来源:本站
日期:2018-07-10 11:07:26
浏览次数:112
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2728 | 生成日期 | 2018-07-10 | 公开日期 | 2018-07-10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18]9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体裁 | 批复 |
关键词 | 乡镇,建设,行政,工作制度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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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市政府关于同意西渚镇、新庄街道部分地名命名(更名)的批复 |
市政府关于同意西渚镇、新庄街道
部分地名命名(更名)的批复
西渚镇人民政府、新庄街道办事处: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西渚镇
位云湖路东、宜兴市博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南、宜兴市康达绢纺织绸厂西、金泉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原名为云湖佳苑,现更名为云湖福邸。
二、新庄街道
位新源商业广场东、景湖人家南、塍芳路西、宜官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春江郦府。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