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8]63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5-10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万石镇、太华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万石镇
1、南起早里桥,往北经万芳路、宜兴市中亚电炉有限公司、华祥路、江苏金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茶亭路至万兴路的道路,命名为万善南路。
2、南起余庄村委,往北经万金路、陈店桥、宜兴市美丰科技有限公司左转、南漕西路、宏博路、中桥、黄土寺村委至常武南路十字路口的道路,命名为万善北路。
二、太华镇
位S342省道东、小岭南、规划空地西、大岭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天谷院墅。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