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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弱势群体关爱月的建议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06-29 16:10:02
浏览次数:390
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6015 |
生成日期 |
2018-06-29 |
公开日期 |
2018-06-29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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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建议,函,公开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综合 |
文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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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成立弱势群体关爱月的建议 |
案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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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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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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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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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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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弱势群体关爱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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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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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村庄发生美丽的变化、百姓富裕幸福的生活、人民群众的平安健康是我最关注关心三件事。说心里话,老百姓平安健康快乐是我这些年来最关心的头等大事。每年每月每天每次看到身边的百姓由于种种原因和多种因素造成不同程度伤害的人员和家庭,心里有着特别难受的感觉!如有天灾人祸的,有终身伤残的,有因病致贫的,还有家破人亡的等等弱势群体。这些弱势群体不管从什么角度都需要我们大家去关心关爱帮助他们,真正使他们从精神上、经济上、身体上走向健康幸福快乐! 建议成立宜兴市“弱势群体关爱月”,让全社会来参与来关注,使弱势群体能感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心中充满着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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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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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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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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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华、吴和平代表:
你们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成立弱势群体关爱月的建议”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保障事业,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关爱和保障。2008年,市委、市政府就把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宜兴的社会救助工作随着时代发展的步伐,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全市年救助各类弱势群众5万余人,救助资金约1.5亿元,较好地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以受灾人员、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慈善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与困难群众需求相匹配、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式社会救助体系,较好地实现了全市城乡困难群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居有定所、业有扶持、学有补助。2012年、2014年宜兴市连续两届荣获“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7星级奖”,2016年荣获第四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排名第20位、县级市排名第2位。 “慈善助医”、“慈善助学”项目获“中华慈善突出贡献项目奖”。2014年宜兴市荣获江苏省“现代民政建设示范市”称号。宜兴市民政局先后被评为江苏省低保、五保、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2014年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每年5月被确定为江苏省社会救助宣传月。几年来,我市有效健全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通过加强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存在问题、提升服务水平,对因灾、因意外、因病等遭遇急难的困难群众早发现、早关爱、早救助,通过推行深度救助和城乡常住居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城乡常住居民住房财产保险、和谐家园综合保险、老年人安康关爱意外险、宜兴市特定对象“阳光关爱”保险等,真正做到让遭遇急难的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保障有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组织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一帮一、献爱心”以及“阳光扶贫”结对帮扶困难对象家庭活动。举办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帮扶救助。市义工联、镇(街道)义工协会、社区义工服务站三级义工机构组织广大义工(志愿者)开展 “蓓蕾行动”、“霞光行动”、“春雨行动”等颇具特色的服务项目,对社会救助对象进行走访慰问、身体康复、心理疏导、自强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多元性服务,从而帮助他们融入社会,提升自我脱贫能力。社会救助的整体效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对弱势群体的关爱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将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宣传月”和“弱势群体关爱月”的有机结合,在每年的5月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开发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不断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浓厚氛围,不断扩大救助的效果和影响力,不断增强弱势群体的获得感,真正使他们从精神上、经济上、身体上走向健康幸福快乐,确保在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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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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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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