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祖国号召 献身国防事业——2018 年征兵工作政策解答
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2406 | 生成日期 | 2018-06-14 | 公开日期 | 2018-06-1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环科园(新街街道)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征兵,服役,行政 | 分类词 | 军事,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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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2018 年征兵工作政策解答 |
今年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使广大适龄青年和群众了解有关征兵政策及要求,近日,市委常委、市人武部部长张凡明接受了宜兴日报社记者的采访,就群众关心的有关问题作解答。问:今年征兵工作是怎么安排的?答:今年征兵工作分三阶段。一是准备阶段。7月底前主要抓好应征报名、宣传发动工作,按征兵任务1:5的比例确定预征对象;抽调人员,组织政治考核、体格检查业务培训。二是实施阶段。8月1日至9月9日,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走访调查和审批定兵,做好新兵服装发放和起运前身体复查工作。三是运输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组织新兵交接和运输。
问:今年新兵征集的对象是哪些?
答:征集的男青年,为高中包括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按照省征兵办今年的要求,我市征兵将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入伍比例。2018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
问:今年青年应征入伍有哪些“门槛”?
答:征集的年龄规定,男青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政治条件按照2014年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执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公室修订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问:今年大学生征集是如何安排的?有何优惠政策?
答:从2015年8月1日起,由我市批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间,每年按照以下比例发放奖励金:1、专科在校生不低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40%,已毕业的不低于50%;2、本科以上在校生不低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50%,已毕业的不低于60%。
从2015年8月1日起,由我市批准入伍的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受奖的,发放立功奖励金,发放标准为:1、荣立一等功和被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按照不低于当年优待金标准的50%发放;2、荣立二等功的,按照不低于当年优待金的40%发放;3、荣立三等功的,按照不低于当年优待金标准的20%发放;4、被评为优秀士兵的,按照不低于当年优待金标准的10%发放。(我市2017年义务兵及其家庭基本优待金标准为20741元。)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批准入伍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我市2017年标准为69138元,含部队退役金9000元。)
问:如何对待征兵中违法违纪行为?
答:各级要借“传承红色基因担当强军重任”主题教育的东风,打好廉洁征兵的攻坚战、持久战,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对征兵中违纪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进行举报。市征兵办举报电话:87956000、87956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