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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8-06-08 10:41:24
浏览次数:107
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2337 | 生成日期 | 2018-06-06 | 公开日期 | 2018-06-06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18]8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机关事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通知,行政,审批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市政府关于公布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赋权清单的通知 |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清单的决定》(苏政发〔2017〕86号)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9家省级以上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苏办〔2017〕2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增强园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市政府决定,赋予经济技术开发区29项市(县)级行政审批权限。
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审批责任和管理职责,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组织好人员培训,确保权力放得下、落得实,切实提高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和有效性,及时解决赋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赋权工作顺利开展。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