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年度宜兴市政府采购空调设备协议供货的通知
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7157 | 生成日期 | 2018-06-01 | 公开日期 | 2018-06-0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财政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财务,政采,通知 | 分类词 | 财政,文秘工作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财采〔2018〕6号关于2018-2019年度宜兴市政府采购空调设备协议供货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协议供货的管理,保证产品质量,节约支出,参照省财政厅定点协议供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 |
宜财采〔2018〕6号
关于2018-2019年度宜兴市政府采购
空调设备协议供货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协议供货的管理,保证产品质量,节约支出,参照省财政厅定点协议供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对2018-2019年度政府采购空调设备协议供货进行招标,确定了空调设备定点协议供货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协议供货的适用范围
凡市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采购空调设备,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均属于协议供货范围。各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在协议供货招标确定的品牌及供应商处进行择优选购,不得采购协议供货以外的非中标机型。
二、定点协议供货的有效期
有效期从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止。在此期间,中标供应商将按协议供货招标确定的价格,向各采购人提供中标产品和服务。
三、定点协议供货价格及调整
协议供货招标确定的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可在此基础上货比三家,争取获得更优惠的采购价格。各部门、单位可随时登录“宜兴市政府采购网”查询了解每期协议供货商品的中标机型及价格调整等情况。
四、定点协议供货程序与结算方式
协议供货采购程序和结算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五、定点协议供货采购合同
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宜兴市政府采购批量集中采购、构建虚拟仓库采购凭证》作为具体样式,供需要签订合同的采购部门、单位与供应商双方使用。协议供货采购单一式二联,分别由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留存。
六、权益保护
各采购单位要充分利用协议供货制度规定的价格优惠和服务条件,监督供货商履行供货协议及采购合同约定的各项应尽义务,如出现合同纠纷,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各采购单位不得向供应商提出超出供货协议范围的要求。 七、违规处理
各采购单位在执行协议供货制度的过程中,遇有供应商不能按合同及时提供产品、不能提供与其承诺相符的服务的行为,可向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反映,或向宜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本通知的要求开展采购活动,对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工作建议,可随时向宜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或宜兴市招投标中心反映。
附件:宜财采〔2018〕6号附:2018-2019年度空调批量集中采购虚拟库目录.doc
宜兴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