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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展开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05-19 08:30:56    浏览次数:112936886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5969 生成日期 2018-05-19 公开日期 2018-05-1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科技、教育 主题(二) 教育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义务教育,培训 分类词 综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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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昨天上午,我市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无锡市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据了解,截至2018年4月底,市教育部门审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52家,市人社部门审批培训机构9家,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

5月18日上午,我市召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无锡市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据了解,截至2018年4月底,市教育部门审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52家,市人社部门审批培训机构9家,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含教育(培训)字段的经营性公司405家,此外还存在大量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这些校外培训机构的迅速发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对现行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进行了有益补充,但也出现了机构疯狂扩张、野蛮生长、鱼龙混杂等乱象。

对此,即日起至11月,我市将对全市所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重点是面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学科培训的机构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其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将立即停办整改;对无证无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将督促指导其限期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或拒不申办证照的,将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无证有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将督促指导其限期依法申办办学许可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将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此外,若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超业务范围开展培训、擅自变更办学地点等现象,市相关部门将对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持续优化我市教育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