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业挥发性 有机物治理全面展开
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1819 | 生成日期 | 2018-05-07 | 公开日期 | 2018-05-0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 | 其它 |
关键词 | 污染,节能减排 | 分类词 | 环保,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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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是“263”专项行动“六治”的重要内容之一。5月4日,我市召开汽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份,基本完成全市170多家从事汽修喷涂业务的汽车维修企业VOCs综合治理,实现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有效控制。据悉,VOCs是指常温下… |
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是“263”专项行动“六治”的重要内容之一。5月4日,我市召开汽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动员部署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份,基本完成全市170多家从事汽修喷涂业务的汽车维修企业VOCs综合治理,实现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有效控制。
据悉,VOCs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等于10Pa,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容易引发光化学污染和影响空气质量。为全面提升我市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管控能力,削减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我市去年对全市涉及喷漆作业的210家一类、二类以及三类维修企业进行了排查摸底,并制定了汽车维修业VOCs治理方案。
根据方案,从现在起,市交通运输部门将联合环保、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共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要求相关汽车维修行业企业使用涂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地区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严格控制喷涂作业过程VOCs排放;严格控制喷枪清洗过程VOCs排放等。同时,市相关部门将成立联合检查组,重点依法查处汽车维修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查处未经许可、超越许可从事汽修喷涂经营的违法行为;查处占道、占用公共场地从事汽车维修、喷涂、烘干等作业活动或作业活动对市容环境产生危害和影响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汽车维修作业的违章建筑。
截至目前,除前阶段已进行改造的25家、上报不再从事相关业务的11家企业外,其余174家汽车维修企业至今年9月份前,将基本完成VOCs综合治理任务,到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市运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下阶段,我市还将建立完善汽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共享监管信息,并利用随机检查模式对从事喷涂作业的汽车维修企业进行抽查,确保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