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02期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关于宜兴市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8-05-04 15:14:42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8]41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4-08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为更好落实我市工作节能降耗工作责任,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促进经济绿色健康发展,根据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经信委无锡市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14号)精神,市经信委相应制订了宜兴市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宜兴市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

宜兴市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节能工作,对于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决战“263”专项行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突出节能工作重点,落实节能责任,强化节能措施,现就宜兴市2018年节能降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全面提升企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坚持能源消费总量与能耗强度“ 双控 ”,开创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全民参与的节能降耗工作新局面,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 总体目标

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2%,规上工业综合能耗有效控制,万元产值能耗下降6%。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增长11% ,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节能量10.2万吨标准煤。实施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20个以上,节能改造项目实现节能量4.2万吨标准煤。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0 家,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20家。燃煤工业窑炉整治清洁能源替代完成70%以上。非粘土新墙材竣工面积占墙材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8%,预拌砂浆供应量达 16.5万吨。

三、工作重点

1、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围绕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压减燃煤总量、淘汰低端落后化工产能。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实施无锡市“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方案、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绿色制造工程三年实施方案。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服务化发展,加快发展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光电子等先进制造业,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升档绿色改造,积极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现代产业结构,推动建立绿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实施一批产业化、规模化重大项目,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装备与产品,积极打造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

2、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组织29家2015年度能耗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单位加入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根据无锡市分解下达的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解“十三五”及年度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重点用能企业要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开展能源审计,开展能效达标对标活动,推动能耗在线监测,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逐步建立能源管理平台,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市经信委将按月度、季度对“双控”进度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进度落后、控制不力的单位预警通报,并列入重点有序用电、用气名单;年底进行“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对未完成“双控”目标任务的企业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

3、大力支持节能技术改造。在重点行业高耗能单位大力开展节能行动,以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余热余压利用、节能装备升级等为重点,掀起节能技术改造热潮。以信息化、智能化、物联网技术推动工业、商业、建筑、交通等行业领域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加大投入,实施节能技术装备改造,充分挖掘企业节能降耗潜力,力争实施20个以上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全市实现年节能量10.2万吨标煤。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活动,逐步扩展范围,争取培育1-2家省、国家级能效领跑者。贯彻落实国家《钢铁、石油和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行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加大力度支持投资较大、节能降耗明显的项目建设,提高奖励范围与奖励额度,同时积极争取申报省、国家绿色发展项目,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降耗的积极性。

4、创新节能降耗监管机制。一是开展能源消费预算管理。根据无锡市下达我市能源消耗总量与强度的目标要求,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等,确定年度预算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产值能耗,分解落实到各镇、园区、街道。建立能源消费通报制度,按月、按季公告能源消费情况,对超过能源消费预算目标的地区进行预警通报。二是开展“互联网+能源”行动。抓好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着力推动一级工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向二、三级逐步延伸,实现对工业能耗数据的动态掌握及预警监测。三是拓展合同能源管理推广机制。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鼓励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及重点用能单位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实施一批投资额大、节能效益明显的示范项目。四是落实节能量交易机制。按照《江苏省项目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建立健全节能量交易机制。通过节能量的交易购买进行能耗的平衡替代,确保符合能耗增量控制和能耗等量、减量置换的有关要求,有效控制能源消费增量。

5、加强节能监察执法。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监察办法》,加强节能执法能力建设,完善节能监察规范,逐步成形职责清晰的节能监察组织体系,不断提高节能监察工作效能和业务水平,确保精准、高效。开展2018年节能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未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报告质量不符合要求,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和地方限额标准,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落后用能设备等违法行为的重点用能单位,按照节能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纳入企业的社会信用记录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省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标监察检查,实行水泥行业用电基于可比熟料(水泥)综合电耗水平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重点查处落后用能设备,加快淘汰落后电机、风机、变压器等高耗能设备,高耗能配电变压器100%淘汰。

6、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省经信委《江苏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方案》,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绿色制造服务平台,不断优化生产工艺、产品品质。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一批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推广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和装备,全年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40家以上。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协调,加强废塑料、废轮胎等的准入、规范管理,做好已公告再生资源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完成2家企业的清洁原料替代任务。加快推进燃煤工业窑炉整治,按照宜政发[2018]158号文《宜兴市燃煤工业窑炉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要求,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提供燃气、电力、集中供热等多种形式的清洁能源替代,同时落实好有关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确保完成20座燃煤工业窑炉的淘汰任务。

7、加快非工领域节能降耗进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实施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大力推广新墙材和预拌砂浆,非粘土新墙材竣工面积占墙材建筑面积比例达到98%,预拌砂浆供应量达16.5万吨。加强绿色循环低碳交通建设,构建与城市发展要求相适应,以绿色低碳化基础设施系统、集约化运输组织系统、节能型运输装备系统、智能化运输管理系统、创新型节能技术系统、引导型公众出行系统以及规范化政策制定系统等七个子系统为架构的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大力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全面贯彻落实《无锡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组织开展绿色消费推进活动,推动商贸领域节能,重点推动各商场、超市使用节能灯具、变频空调、节能型冷藏设备等节能设备与技术,推广智能节水控制、太阳能、热泵等先进节能技术。

四、保障措施

1、落实目标责任。各镇(园区、街道)负责属地节能降耗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列入年度综合考评,对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地区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重点用能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格遵守节能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能源管理,挖掘节能降耗潜力,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与评先创优挂勾。市经信委作为市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节能工作及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的推进,市发改委、统计局、建设局、交通局、商务局、机关事务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

2、加强监测预警。加强企业能源计量与统计基础工作,完善能源消耗的计量、统计、监测、核查体系,建立和完善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监测与分析,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晴雨表,对目标完成滞后地区进行预警通报,及时制定实施控制能耗应急预案,确保全年节能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3、加大政策引导。加大绿色化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激励导向,支持高耗能企业进行节能改造,开展清洁生产、能源审计等工作,全面提升能源管理水平。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制造业转型升级专项奖励资金,推动工业绿色发展项目建设。各镇(园区、街道)要积极宣传有关激励政策,鼓励高耗能企业加大投入,进行节能改造升级,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

4、动员全社会参与。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和节能“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军营、进商超、进宾馆、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等“十进”活动,树立节能就是创造能源、节约就是增加资源的理念。重视节能教育和培训,组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人员开展节能知识和技能培训。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发挥各种媒体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违规用能和各种浪费行为。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更加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自觉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附件:2018年镇、园区、街道节能降耗目标分解表

 

 

2018年各镇、园区、街道节能降耗目标分解表

 

镇(园区)

街道

规上企业万元产值能耗

规上企业综合能耗

其他目标任务

2017年实值

(吨标煤/万元)

2018年目标

(下降%

2017年实值     (吨标煤)

2018年目标

(下降%

燃煤窑炉

淘汰企业

能源

审计

洁生产

审核

全市

0.166

6.0

4958390.51

2.0

20

30

70

开发区

0.620

6.0

2958570.53

2.0

7

5

环科园

0.227

6.0

502077.85

2.0

2

6

官林镇

0.033

6.0

342620.27

2.0

1

3

6

新建镇

0.281

5.0

228530.29

2.0

2

杨巷镇

0.892

6.0

292166.52

2.5

1

徐舍镇

0.131

6.0

139253.3

2.5

2

3

丁蜀镇

0.079

6.0

119941.31

2.5

2

18

湖父镇

0.095

5.0

11603.74

2.0

1

2

和桥镇

0.054

5.0

42343.11

2.0

1

2

5

高塍镇

0.017

6.0

71127.71

2.0

3

3

万石镇

0.045

6.0

20372.91

2.0

4

张渚镇

0.070

5.0

52829.05

2.0

1

3

太华镇

0.186

6.0

34689.37

2.0

1

2

西渚镇

0.073

6.0

21205.57

2.5

2

2

1

周铁镇

0.070

6.0

66945.88

2.0

3

4

芳桥街道

0.084

5.0

33528.7

2.0

14

1

2

新庄街道

0.029

5.0

9097.48

2.0

2

2

宜城街道

0.044

6.0

11486.92

2.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