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5302 | 生成日期 | 2018-04-23 | 公开日期 | 2018-04-23 | |
文件编号 | 00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机关事务 | 体裁 | 公告 | |
关键词 | 预算,决算,行政 | 分类词 | 财政,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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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宜兴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 |
宜兴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宜兴市规划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城市规划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在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宜兴市有关城市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提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意见。负责审核上报专项规划、城市分区规划、重要的详细规划、镇和园区总体规划,并根据法律规定审批详细规划。
(三)负责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核发《选址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全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工作。
(四)负责受理建设工程(包括各类管线、城市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项目的报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负责规划的验收。
(五)负责城区大型广告以及主要街道、重要区域广告的规划审批;负责城区公共空间、主要街道、重要区域亮化工程规划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六)负责规划信息和规划测绘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和管理市行政区域内的村庄、集镇规划工作。
(七)参加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镇)和风景名胜区的评定及规划审查报批工作;会同地名管理部门确定城市地名的命名。
(八)组织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制止、纠正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有证”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负责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挂“法规监督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总工程师办公室、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市政综合管线科、村镇规划管理科等6个科室。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10个直属事业单位,均不独立核算。分别是:环科园规划办公室、经济开发区规划办公室、丁蜀规划办公室、规划监察大队、城市规划信息中心、规划编制中心、展示馆、阳羡景区规划办、阳羡景区管理办公室、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宜兴市规划局本级、环科园规划办公室、经济开发区规划办公室、丁蜀规划办公室、规划监察大队、城市规划信息中心、规划编制中心、展示馆、阳羡景区规划办、阳羡景区管理办公室、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宜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编制成果的报批。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对于指导和调控我市未来科学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8年我局将会同编制单位一起,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成果,使其真正成为指导我市未来城乡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宜兴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2、积极推进控规修编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推进规划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核心抓手,随着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完成,将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丁蜀中心城区、东山片区、龙背山森林公园片区、中星湖滨片区和茗岭小镇外围地区等地的控规修编工作,逐步实现控规全覆盖。
3、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结合新一轮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及宜兴市“十三五”规划编制相关要求,将逐步开展《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宜南山区旅游交通专项规划》、《丁蜀城区慢行系统规划》和《张渚桃花水库区域特色村庄旅游》等专项规划的修编,进一步完善专项规划体系,逐步打造出宜居环境。
4、推进村镇建设规划。在优化镇村布局工作的基础上,2018年将继续做好各镇重点村和特色村的村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并加强对村镇各类规划方案的审批,提高村镇规划管理水平。按照《宜兴市农村农户建房规划管理办法》,有序开展好建房管理工作。
5、加强景区规划管理。总结我市景区建设的特色经验,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全面梳理宜兴阳羡景区资源,完成《太湖风景名胜区阳羡景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切实指导阳羡景区的建设发展。完善宜南山区内部交通配套设施及接待设施规划,推动茗岭、湖㳇国际旅游项目的规划建设。
6、不断提升规划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重要地块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核与管理,积极为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优质规划服务,做好重要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的保障服务工作。
7、持续推进党建工作。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提升局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宜兴市规划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根据《宜兴市规划局预算的批复》(宜财编审〔2018〕1号)填列。
宜兴市规划局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计 3417.72 万元、支出预算总计 3417.72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31.24 万元,增长0.9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一)收入预算总计 3417.72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3417.72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3417.7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1.24 万元,增长 0.9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 3417.72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3. 外交(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4. 国防(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5. 教育(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6. 科学技术(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1.城乡社区(类)支出 3417.72 万元,主要用于规划行政与事业运行支出,规划编制项目经费。增加 31.24 万元,增长 0.9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3.交通运输(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4.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5.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6.金融(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7.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8.住房保障(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20.其他(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21.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 1241.2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82.84 万元,增长 17.28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2161.5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66.6 万元,减少 7.16 %。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项目经费减少。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 15 万元。此项支出为2018年新增。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规划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3417.72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417.72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
其他资金 0 万元。
上年结转资金 0 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规划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3417.72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241.22 万元,占 36.32 %;
项目支出 2161.50 万元,占 63.24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15 万元,占 0.44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规划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417.72 万元、支出预算 3417.72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31.24 万元,减少 0.9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规划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3417.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1.24 万元,增长 0.9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3417.7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1.24 万元,增长 0.9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规划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41.2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65.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75.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规划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417.7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1.24 万元,增长 0.9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租补贴、公积金等政策性调整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规划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41.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65.4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75.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规划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3.3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1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6.6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5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宜兴市规划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5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宜兴市规划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规划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75.8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5.6 万元,降低 6.87 %。主要原因是:车辆定额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153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3.3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139.7 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共 3 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2007.5 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支出为 0 万元,与上年相同,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