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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和桥、新庄等镇(街道)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本站    日期:2018-03-22 00:00:00    浏览次数:216
索引号 014046317/2018-01202 生成日期 2018-03-22 公开日期 2018-03-22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18]46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批复
关键词 城市,乡镇,基建,建设 分类词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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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和桥、新庄等镇(街道)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市政府关于同意丁蜀、和桥、新庄等镇(街道)

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丁蜀镇、和桥镇人民政府,新庄街道办事处: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丁蜀镇

    位范蠡路东、南梗河南、赵庄新苑西侧河道西、通蜀西路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东方紫园。

二、和桥镇

    位朝阳路东、雪竹路南、鹅洲东路西、和桥高级中学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凤凰台花园。

三、新庄街道

1、位运河东路(规划路名)东、蒋巷路(规划路名)南、新源路西、太湖大道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誉湖郡;

2、位誉湖郡、新源路东,蒋巷路(规划路名)南,规划空地西,太湖大道北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湖悦天境花园。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