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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人才来宜租房(购房) 可申报补贴啦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18-03-02 08:42:53
浏览次数:346
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5779 | 生成日期 | 2018-03-02 | 公开日期 | 2018-03-0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房屋,办法,公开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文秘工作,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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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即日起,2018年度优秀人才来宜租房(购房)补贴申报工作启动。凡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于今年5月底前向市人社局申报。 |
即日起,2018年度优秀人才来宜租房(购房)补贴申报工作启动。凡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于今年5月底前向市人社局申报。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来宜就业创业,加快集聚各类优秀紧缺专业人才,助推我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我市于2016年出台了《宜兴市新引进优秀人才申领租房(购房)补贴的实施办法》。仅去年,就发放租房及购房补贴267.35万元,惠及优秀人才179人。
根据2018年度的申报要求,2012年3月后来宜,并与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宜自主创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五项险种且自费在外租房的优秀人才,可申请租房补贴。其中,211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2年内且首次来宜就业的毕业生),须满足档案户口在宜并在毕业2年内提出补贴申请;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以上职称人才及高级技师,不受档案户口限制,但须满足首次来宜并在2年内提出补贴申请。申报购房补贴的对象则须于2012年3月后来宜,档案户口在宜并缴纳社保满1年,社保缴纳时间截至今年8月31日。
补贴标准方面,211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每年可获7200元的租房补贴,连续享受3年。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副高职称人员或高级技师,可享每年1万元的租房补贴,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宜购房的,可申请10万元的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博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学历)、正高职称人员,可享每年2万元的租房补贴,连续享受3年;首次在宜购房的,可申请20万元的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租房(购房)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于今年5月底前向市人社局申报。审核通过后,相关补贴将于今年下半年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