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01期
市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8-03-01 15:29:17   [        ]     
文号 宜政发[2018]32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2-11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你们,计划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审议。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市政府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对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需增补的,市各相关部门须按规范性文件的送审要求和《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程序,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送审。

附件:201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1日

201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文件名称

起草单位

报送时间

1

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卫计委

第一季度

2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局

第一季度

3

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修订)

法制办

第二季度

4

市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退职、退养)的企业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

卫计委

第二季度

5

市政府关于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卫计委

第二季度

6

宜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

法制办

第二季度

7

宜兴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法制审查规定(修订)

法制办

第三季度

8

宜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修订)

国土局

第三季度

9

宜兴市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

国土局

第四季度

10

宜兴市土地收购储备办法

国土局

第四季度

11

宜兴市关于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实施意见

国土局

第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