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锡华嵘数控机械有限公司塑料工业专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0790 | 生成日期 | 2018-02-22 | 公开日期 | 2018-02-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 | 其它 |
关键词 | 污染,生态 | 分类词 | 环保,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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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对无锡华嵘数控机械有限公司塑料工业专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关于对无锡华嵘数控机械有限公司塑料工业专用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宜兴市发改委意见、市公用事业局意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及所在乡镇环保办现场勘察意见,从环保角度同意无锡华嵘数控机械有限公司塑料工业专用设备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所述的内容在宜兴市官林镇义庄村建设,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8800平方米,利用厂区原有闲置土地新增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必须与环评报告表表1-1、1-2一致,形成年产塑料工业专用设备1000台(注塑机500台、挤塑机500台)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所述内容执行,不得擅自改变。企业要重点落实好以下几点:
一、项目施工期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废水、扬尘、渣土、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废水要集中收集处理并部分回用,不能回用的施工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二、按照"雨污分流"进行厂区排水管网建设。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纳管至至宜兴市建邦官林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严禁进行各类化学表面处理工序(包括酸洗、磷化等)。
三、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报告表要求,喷漆工序使用水性油漆,并在密闭的喷漆房中实施,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须按环评报告所述配套建设漆雾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应按规范设置排气筒位置和高度(不得低于15米)。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源要加强管理。本项目金属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焊接烟尘及漆雾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北京市地方标准)表3中标准;VOCs的排放浓度及速率参照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表5中标准
四、该项目生产设施要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该项目夜间不生产。
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零排放。该项目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液应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气环保治理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应单独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该项目废油漆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
六、本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执行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目前无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建设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标。
七、项目建设期间和营运期间的环境监督管理由宜兴市环境监察局及官林镇环保办负责,确保项目按照环保要求实施。
八、《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九、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用。
公 章
2018年 2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