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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级备案管理
来源:本站
日期:2018-01-15 09:02:22
浏览次数:1191
索引号 | 014046317/2018-00255 | 生成日期 | 2018-01-15 | 公开日期 | 2018-01-1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人事工作 | 体裁 | 其它 |
关键词 | 政府信息,公开 | 分类词 | 综合,人事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我市全面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级备案管理 |
我市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市级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全面实行村(社区)书记市级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一是明确备案要求。以下发通知的形式,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备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明确责任人,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的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明确备案内容,重点对全市所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任职和履职情况进行备案;明确备案方式,要求必须事前上报工作方案,事中双向动态联系,事后办理备案手续。二是规范备案程序。参照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制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备案规范程序。坚持事前报告,镇(街道)在调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前,应与市委组织部沟通,书面报告调整工作方案,包括调整原因、调整人数、拟任免人选及人选产生方式等。坚持动态报告,对市委组织部同意的拟任职对象,由镇(街道)及时开展相关考察工作,同步征求市纪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意见,实施过程中随时与市委组织部保持动态联系。坚持结果报告,各镇(街道)在人员正式调整后7天内,将任免文件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与此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全面建立村(社区)书记履职情况工作台账,并抓好备案信息审核,确保各类信息无差错、无遗漏、无缺失。三是严肃备案纪律。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报批备案情况作为评价镇(街道)党(工)委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考核体系。对未经报批、备案的,不认可其所任职务,不列入市级基本报酬待遇发放范围,同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