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法规文件及解读>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关于发布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7-12-09 10:22:04    浏览次数:110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5700 生成日期 2017-12-09 公开日期 2017-12-09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17]16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分类词 综合,文秘工作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市政府关于发布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发布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高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水平,根据《宜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宜政规发〔2010〕12号)的文件精神,现就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通知如下:

一、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5元。

二、调整范围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已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人员。

三、上述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