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5426 | 生成日期 | 2017-11-20 | 公开日期 | 2017-11-20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人事工作 | 体裁 | 其它 | |
关键词 | 录用,职工 | 分类词 | 人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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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人数不超过其行政和事业编制总数的10%来源:宜兴日报 作者:记者徐鹏昨天上午,全市规范镇级编外用工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各地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举措、落实责任,持续提升镇级编外用工规范管理水平。市领导张立军、张京宁参加会议。编外用工是指各镇(园区、街… |
昨天上午,全市规范镇级编外用工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各地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举措、落实责任,持续提升镇级编外用工规范管理水平。市领导张立军、张京宁参加会议。
编外用工是指各镇(园区、街道)自聘及特定条线要求使用的不列入编制、在镇级机关事业单位岗位、由财政支付待遇、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职工(不含借用人员和非全日制人员)。2013年底到2016年,我市开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清理规范工作,为镇级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经验借鉴。前期,市人社局、编办会同各板块和相关部门,厘清了镇级编外用工的总体情况,核定了各板块编外用工的指标,制订的《关于规范全市镇级编外用工人员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还出台了相应实施办法。下阶段,各镇(园区、街道)要对现有编外用工从数量、形式、待遇、经费来源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由市编办根据各镇(园区、街道)实际情况,核定自聘编外用工数,总数不超过其行政和事业编制总数的10%。
会上,市长张立军指出,规范镇级编外用工管理工作,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内在要求,势在必行。他要求各镇(园区、街道)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规范管理的重要性,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自觉,加快推进这项工作。要稳妥清理,加快突破规范管理梗阻点,紧扣文件精神,审慎对待、务实推进,确保清理工作有力有序实施、严肃落实到位。要疏堵结合,积极探索编外用工新路径,特别是要在创新工作方式、优化人员配备、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求突破,最大限度激发每个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不受影响。要远近兼顾,以良好的配合、严肃的纪律和刚性的执行为保障,确保部署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