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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局规范维修资金管理
来源:本站
日期:2017-11-20 15:31:41
浏览次数:132
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5432 | 生成日期 | 2017-11-20 | 公开日期 | 2017-11-2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宜兴市人民政府·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其它 |
关键词 | 城市,乡镇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综合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市住房局规范维修资金管理 |
11月10日,华兴花苑楼道出新维修工程在市招投标中心开标,本标段工程造价113833.24元, 4家报名参与竞标的维修企业均出自市物业管理中心企业维修库。
根据《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宜兴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规范维修资金利息管理,提高维修资金利息使用的质效,市物业管理中心从去年起实施维修资金利息使用公开招投标,参与投标的维修企业必须是物业管理中心企业库的维修企业,目前物业管理中心维修企业库已有包括智能化、消防、防水和绿化等各类维修企业159家。单项维修工程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含十万元)的由市物业管理中心召开公开招标会采取随机(摸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企业,单项维修工程金额超过十万元的,通过市招投标中心平台组织公开招标。招投标过程中,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物业公司代表全程参与,对开标过程实施有效监督。
通过招投标公平竞争维修企业,不仅确保了维修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也提高了维修资金使用的质效,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