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05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7-11-01 15:40:07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7]128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9-30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30

 

 

 

宜兴市“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

 

依据国家、省、市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的要求,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的目标任务,为加快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状况

第一节  “十二五”成绩回顾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全社会关心支持下,《宜兴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各项指标任务基本完成,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一、在政策保障层面:一是推进“残有所养”全覆盖。发放低保重残补贴5660人次626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743人次497万元,救助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4125人次312.958万元。享受无固定重残、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特困救助人数达4094人,2015年发放救助金额达到2351万元。二是推进“残有所医”全方位。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2260例。0-6岁残疾人儿童抢救性康复334人次,7-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39人次。贫困精神病人门诊服药救助3537人次151万元;住院救助20459万元。为612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项目改造,发放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6099件。为1028名贫困听力障碍患者进行助听器适配补贴。为1535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免费体检。三是推进“残有所教”全到位。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和各类教育资助奖励制度,累计为高中以上残疾学生实施教育补贴401人次99万元。为江浙沪以外就读的全日制高校新生一次性发放5000元交通补贴、外地就读盲校学生每年发放2000元交通补贴。教育帮扶体系不断完善,每一个有就学能力的残疾人都能得到相应的教育。为全市有学习能力的28名失学残疾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四是推进“残有所居”全落实。为全市25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改造危房。五是推进“残有所行”全实施。全面落实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区和城乡公交车政策,全市发放1.28万张“爱心卡”,每年乘车减免车费超过250万元。

二、在机构建设层面:一是康复中心致力合作提升。与全国脑瘫诊疗权威机构——佳木斯康复医学院合作,先后为150人次脑瘫儿童提供了康复服务。我市被评为省“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先进市,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被评为省“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先进集体。二是托养中心致力探索实践。托养中心探索实践了一条“休养型托养—庇护型托养—就业创业”的托养服务之路。运行三年来,已累计为370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16名入托残疾人回归社会找到了工作。三是博爱家园儿童成长中心致力创新作为。中心已有6名儿童进入了普通幼儿园,2名升入普通小学就读,5名升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教育模式获无锡市残联授予的“创新工作奖”,成为无锡地区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最成功的基地之一。中心被中国精协孤独症委员会评为全国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建活动社会倡导达标单位。四是农疗中心致力示范拓展。秉承香港新生康复会的先进理念,开设了田间劳动、手工制作、运动保健操、烘焙、太极拳和花卉种植等课程,累计组织1340人次精神病康复者开展活动180次。五是爱德学校致力提升绩效。探索构建了“培训—实训—就业”相对接的服务机制,累计开办陶艺、按摩、SYB、农村实用技术、岗位提高培训及工美本科和大、中专学历等各类特色班74期、受训2152人次;建立实训基地7个。目前,培训合格人员的就业率达到80%以上,就业812名,盲人按摩就业率达到100%。多名学员在各级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中取得了骄人成绩。学校先后获“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省级“残疾人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六是双基实事工程致力基础服务。成功创建并运行15个镇级残疾人安养院和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站。康复站在训人员273人,接受康复服务1127人。安养院集中托养残疾人285人。

三、在教育就业层面:一是依托扶持政策,促就业扶创业。139家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7157人。全面实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征缴残保金政策,累计有481个单位新增安置残疾职工897名。制定出台《宜兴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全市拥有各类残疾人创业就业基地41个、个体创业27人,就业安置残疾人364人。二是依托培训竞赛,造血液强能力。成功举办两届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14名选手获得“宜兴市技术标兵”或“宜兴市技术能手”称号。组织开展了“陶乐人生”系列陶艺比赛和全手工陶艺比赛。三是依托专题招聘,搭平台牵红线。2014年、2015年每年举办2场残疾人专场招聘会。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25人实现了上岗就业。

四、在文体助残层面:一是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组织开展“传递真情•放飞梦想”残疾人文艺汇演,选送节目在无锡市残疾人小品比赛和特教学校文艺汇演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各镇(街道)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安装了盲人阅读软件7套,辐射近百名盲人。发动残疾人参加无锡市读书征文比赛活动。二是体育赛事屡获佳绩。选拔49名残疾人参加无锡市第十一届残运会,获团体总分第三名。遴选6名残疾人参加了省九残会,其中男子盲人门球队获得第三名。选送3名聋人参加全国九残会。2014年,我市首次将残疾人比赛纳入市八运会,395名残疾人参加了7大项、72个小项目的比赛,充分展示了我市残疾人奋勇拼搏的风采。三是文化助残特色彰显。成立爱德陶艺社,聘请汪寅仙等10位省级以上大师为陶艺社特聘顾问开展大师结对帮扶,5人通过考试职称得到晋升,1人获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陶艺项目第一名,3人在“景舟杯”陶艺大赛中获佳绩。先后组织残疾陶艺人赴福州、台湾、澳门、马来西亚等地进行紫砂艺术交流活动,促进了残疾人紫砂文化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了爱德陶艺社对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爱德陶艺社被省残联命名为“江苏省残疾人文化创业示范基地”。

五、在信访维权层面:一是完善组织机构。设立市残疾人信访维权服务站。与市人民法院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意见》,共计为318名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设立兼职副理事长专门负责信访维权,成立信访维权办公室,累计处理各类来信来访来电1511件(次),12345政府服务热线残联工作满意率达100%。二是优化工作机制。建立了定期联系反馈制度,“十二五”期间未发生一起残疾人群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

五年来,宜兴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迅速,广大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但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残疾人事业与社会经济发展平衡性有待提高。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总体滞后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残疾人生活还比较困难,残疾人就业不够充分,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仍然较大。残疾人群体仍然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中之难、困中之困。

二、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薄弱,专业服务人才匮乏。社会参与还不充分,尤其在资源配置、社会动员、整合协调等方面还存在诸多短板,社会组织专业性不强、参与积极性不高、承接能力不足等问题客观存在。残疾人服务个性化、精准度方面远远不够,性价比还不高。

三、社会环境有待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障碍。理解、尊重、关爱、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的精神还需大力宣传倡导。

四、残疾人事业适应改革新常态的能力亟需增强。残疾人事业改革创新的步伐还落后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发展残疾人公益性服务机构方面,政策措施辐射不到位,用地难、融资难、税费减免难等问题仍然存在,服务主体积极性还未全面激发。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重点任务,着力推进机制机制改革,兜住残疾人基本民生底线,补齐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残疾人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均等原则。以残疾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高度重视残疾人的物质和精神需要,既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充分发挥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残疾人自我发展的能力。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残疾人。

二、坚持完善监督、依法推进原则。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完善扶持残疾人的优惠政策体系。在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过程中强化法律的制约监督机制和程序上的保障机制,使残疾人事业有法可依,有政策支持。

三、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发展原则。既着眼于尽快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又充分考虑地区差异,注重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精准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做到发展全方位、特惠全覆盖、服务有标准、社会无障碍、队伍专业化。

四、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既突出政府责任,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残疾人组织和市场机制作用,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便利化条件和友好型环境。

第三节  发展目标

2020年,通过完善残疾人民生保障体系、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切实增强残疾人社会融合能力、社会包容能力、涉残组织服务能力,努力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完备、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治理方式更加科学、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更加和谐,残疾人生活更趋殷实,残疾人发展更有尊严。

1、建立健全适度普惠型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住房、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康复,生活有保障,居家有照料,出行更便利。

2、建成完善具有宜兴特色的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服务,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3、建立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就业更加充分,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活跃,自身素质和能力不断增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社会保障和托养服务

“十三五”期间,要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推动兜底保障的全面落实。

一、强化托底保障。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及特殊补贴政策。着力解决好重度残疾、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实施面向城乡低收入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制度。不断完善中、轻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对家庭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继续将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纳入政府医疗救助范畴。对因维持基本生活的护理费用负担较重导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重度残疾人、因康复费用较重导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深度救助。

二、强化社会保险。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落实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对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落实康复进医保的各项政策。开展持证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项目。

三、强化社会托养。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镇(街)和村(社区)为依托、社会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实现与儿童、老年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以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为重点对象,建立以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之家”为主体的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体系。动员社会组织、志愿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居家安养服务。向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服务机构。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团体或组织专业化服务的力度。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行业管理,建立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质量评估、监督制度。

四、建立补贴增长挂钩机制。建立生活补贴与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贴标准,建立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和机构运行补贴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节  残疾预防和康复

将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纳入基本医疗服务卫生体系和基层卫生服务内容,扩大康复服务面,提高康复服务能力。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或功能补偿。

一、完善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依托现有医疗资源,积极发挥好市康复中心龙头引领作用,大力推进社区康复工作。全面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功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疏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全市所有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残疾人康复站,并配备1名以上康复医生,持证上岗,有条件的配备1-2名康复治疗师。进一步完善社区康复设施,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作用。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兴办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格局。加大对基层卫生机构开展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的督查力度,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提高政府购买专业机构康复服务的比例。

二、拓展康复服务面。全面开展儿童低视力筛查和康复训练。加强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鼓励和扶持民办康复机构。进一步加强精神病防治工作,建立由家庭、社区、医疗机构和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组成的精神残疾人一体化康复管理体系。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配备个性化服务,提高适配率。对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实行免费发放与补贴。对儿童脑瘫、孤独症、视力、听力、智力、言语类等康复训练实施分类康复救助,进一步加大成人肢体康复救助力度。市博爱家园农疗中心,通过过渡期服务,帮助精神康复者掌握一定的生产技能,重建独立生活能力,重返主流社会。中心建设成为全市精神康复者农疗基地、残疾人种植业培训基地、残疾人创业就业孵化基地、残健融合共建基地、志愿者助残服务基地、社会企业扶残基地等六大基地,致力打造成为江苏省内为残服务和残健共融的示范窗口。

三、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性、社会化的长期预防机制,充分发挥宜兴市青少年脊柱侧凸康复中心和低视力康复中心的作用,实施重点预防工程,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构建由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家庭组成的残疾预防体系。加强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宣传。开展新生儿缺陷筛查,实行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与婚检、产检相结合,建立出生缺陷干预机制,有效控制自闭症、脑瘫、智力等先天性残疾的发生。全面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控制因遗传、疾病、意外伤害、环境及其他因素导致的残疾发生和发展。将残疾预防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突出康复专业队伍建设。到2020年,康复床位数达到1000张,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0名。满足残疾人多元化的康复服务需求。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制定残疾人康复机构准入标准、服务规范和质量评估制度以及听力(言语)康复、脑瘫、智力、自闭症训练和精神病综合防治等评估标准。

第三节 劳动就业

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残疾人就业政策,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大,集中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大力扶持自主创业、辅助性就业,残疾人就业层次得到有效提高。法定就业年龄段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一、推进按比例就业和稳定发展集中就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意见》精神,鼓励和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和安置残疾人就业。政府开发的社区便民服务点、车辆保管员、卫生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将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纳入企业征信指标体系。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对安排或支持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推动辅助性就业。按照上级残联的文件,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补贴政策,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并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产品列入政府优先购买目录。支持民办机构开展残疾人辅助就业服务。鼓励和引导各类助残志愿机构、残疾人服务组织为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提供专业服务。

三、扶持灵活就业。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残疾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优先享受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给予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支持。鼓励残疾人网络就业创业,完善残疾人就业援助机制,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和专营岗位,重点安排好残疾大学生和青壮年残疾人就业。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建立以就业市场预测、职业培训和职业人才成长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以就业为导向,实施残疾人职业培训与实训相结合机制。鼓励爱德培训学校、特殊学校和各级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的残疾人职业培训,着力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定岗培训等特色职业培训。将残疾人培训纳入社会培训体系,采用培训加实训的模式,增大就业机会,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开展定岗培训,实现职业培训与用人实际需要的紧密结合。运用劳动部门就业服务平台,搭建残疾职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桥梁,构建残疾人培训就业服务网络,法定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90%以上得到培训。加强残疾人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五、完善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做好残疾人就业、失业登记和职业指导工作,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市残疾人就业创业管理中心建立残疾人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职业能力评估和劳动保障相结合的专业服务队伍,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指导、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介绍等服务。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逐步与公共就业信息网络的联通,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发布和推荐残疾人就业等支持性服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促进残疾人求职就业的新途径。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中的功能定位和运作模式。

六、优化盲人按摩机构的管理。组织做好盲人保健按摩(医疗按摩)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工作。规范盲人按摩机构年审制度,保护盲人就业和创业的权利。将申请并验收合格的盲人医疗按摩机构纳入宜兴市医保定点范畴。

第四节  教育和扶贫

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在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不断向两头延伸。探索建立教育、康复、医疗相互融合的长效机制。落实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

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将残疾人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评价考核体系。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有一定学习能力,但不能参加学校正常上学的残疾儿童,以送教上门等方式提供义务教育。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残疾学生职业技能,鼓励残疾学生参加普通高考,拓宽残疾学生成才渠道。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积极开展残疾人教育、康复、医疗一体化研究,进行融合教育试点,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合作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加大特殊学校建设力度,进一步探索将社会力量兴办的符合条件的早期干预等教育康复机构纳入特殊教育体系,教育类康复机构、托养机构教师享受特教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完善特殊教育教师职前培养和在职培训制度,着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落实教育补贴政策。对贫困家庭中父母是残疾人的高中和全日制大专以上的学生,给予助学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给予教育专项补贴、资助和奖励,适度提高补贴标准。

三、突出精准扶贫。将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扶贫范围,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和相关扶贫政策的落实。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精准扶贫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体系,支持扶贫对象家庭参与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鼓励残疾人用好各类农产品营销平台销售产品。

四、加强扶贫基地建设。开展产业化扶贫,强化“公司+基地+农户”的扶贫模式,扶持创建一批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带动贫困残疾农户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

第五节  文化和体育

针对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基本实现残疾人均等享有文化服务。积极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提高残疾人文化人才队伍素质,增强残疾人对文化艺术的感知程度和参与能力。重视残疾人体育工作,推广群众性的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发掘和培养残疾人竞技体育人才。

一、打造文化精品。制定相应的残疾人文化精品创作规划,培育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突出紫砂文化助残特色。重视残疾人的文化需求,加强残疾人题材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与出版,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加大残疾人文化创业扶持力度,成立残疾人文艺界联合会。

二、完善文体服务设施。积极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艺术展能中心建设。在残疾人服务设施中设立文体活动场所,利用和争取更多的文化体育资源,定期为残疾人开展服务。在群众性的文化、体育、娱乐场所中为残疾人设置便利活动设施。

三、创新活动形式。加强文化进社区示范点的建设,组织残疾人文化艺术团体和兴趣小组,开展多形式的文化交流和展评活动。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加强残疾人健身示范点的建设。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和开展面向残疾人的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

四、提升人才素质。加强残疾文体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保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形成文体特色项目和品牌。积极推荐有特殊艺术才能的残疾人到高等艺术院校进修、学习。加大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残疾文体人才的奖励力度,完善补贴、就学、安置等保障措施。

第六节  维权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和道路的无障碍建设。残疾人居家生活无障碍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强信息无障碍技术应用,改善残疾人均等获取信息的社会环境,提高面向残疾人的信息无障碍服务能力。

一、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各项规定,畅通信访渠道,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积极推荐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优秀残疾人代表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二、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纳入城乡规划,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维护和管理纳入城市管理工作内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民住宅区,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无障碍标识。公共交通站所和工具配备无障碍设备,标明残疾人专用座椅,大中型公共停车场所和大型居民住宅区的停车场所按规定设立残疾人停车位,加强残疾人居家生活无障碍改造工作。

三、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着力推进医疗机构等与残疾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单位信息无障碍平台建设,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市电视台定期播出手语或者配有字幕的新闻节目。

第七节  凝聚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合力

进一步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创造“平等、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社会。

一、残疾人公共服务社会化。加快制定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的相关政策,形成多元化的服务供给模式。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化助残服务的具体措施。大力扶持社会组织参与残疾人公共服务。倡导社会力量兴办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服务等机构和设施。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康复、托养、护理等保险产品。有条件成立和引进第三方社会助残项目评估机构。

二、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逐步扩大社会福利范围,适当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充分利用慈善会、红十字会和社会慈善团体的慈善平台,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同时,加大地方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逐步提高和扩大福利彩票中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救助等福利事业的比例。

三、加大事业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共享社会文明成果。加强法制宣传,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增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观念,引导广大残疾人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合作与交流。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残疾人工作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制定实施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做好社会专业人才的选拔,组织残疾人社会工作者和专职委员参加各类培训。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人才,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手段。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的重要内容,残疾人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各级各相关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采取强有力措施,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完成本规划规定的任务。

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同步实施。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责任,及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市残联要进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二、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市财政要加大财力统筹,建立多元化的统筹机制。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残疾人事业资金投入格局。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残疾人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的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上级工作意见精神,支持基层残联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和社区残疾人工作,进一步提升各级残联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支持各专门协会积极开展活动。做好残联干部培养、教育、选拔工作,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进入领导班子和残联干部队伍。

四、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残疾人服务实名制管理,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分析利用,推进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不断完善全市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功能,依托无锡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残工委各职能单位涉残数据互联共享,打造“智慧残联”信用平台,实现残疾人基础信息与服务需求的动态管理。加强残联系统政务网站管理与服务,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附件:宜兴市“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