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要求,现将司法部部属全国性和跨省区行业协会会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司法部全国性和跨省区行业协会收费情况表
序号 |
收费单位 |
收费 项目 |
收费标准(元) |
收费 性质 |
文件依据 |
1 |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新华煤矿分会 |
会费 |
副会长级3万/年,常务理事级1万/年,理事级5000元/年 |
会费 |
《关于新华煤矿分会会费收取标准的批复》(中煤人事〔2008〕59号) |
2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会费 |
50-150元/人/年 |
会费 |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
3 |
中国公证协会 |
会费 |
内地公证机构上年度业务收入3‰ |
会费 |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中国公证协会章程》、《中国公证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
香港地区300港币/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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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地区5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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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监狱工作协会 |
会费 |
4万/年、3万/年 |
会费 |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中国监狱工作协会章程》、《中国监狱工作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
5 |
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 |
会费 |
5万/年、4万/年、3万/年 |
会费 |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章程》、《中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
6 |
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 |
会费 |
500-2000元/年 |
会费 |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章程》、《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预算及财务管理办法》 |
7 |
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 |
会费 |
100元/年 |
会费 |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章程》、《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