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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宜兴市委办公室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和桥镇  发布时间:2017-08-14 09:06:50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6556 生成日期 2017-08-14 公开日期 2017-08-14
文件编号 和发〔2017〕24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和桥镇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农村 分类词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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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村、机关相关科办:现将《中共宜兴市委办公室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宜办法〔2017〕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文件中的具体性要求、禁止性要求,要逐一对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确保…

各村、机关相关科办:

现将《中共宜兴市委办公室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宜办法2017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文件中的具体性要求、禁止性要求,要逐一对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确保村级三资管理规范有序。镇党委、镇政府将结合本意见规定,以及我镇制定的财务、工程管理等一系列规定,适时组织各村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考查测评。

 

 和发〔2017〕2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