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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来源:市徐舍镇  发布时间:2017-07-04 16:18:15   [ ]   浏览次数: 530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3059 生成日期 2017-07-04 公开日期 2017-07-0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徐舍镇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社会保障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人口,就业,失业,工人 分类词 民政,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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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七月份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月,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就业困难认定,就可以享受当年度自己缴纳社保的补贴,即社保交一半返一半的优惠政策。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符合以下十二个条件中的一个: 1、城镇“4050”失业人员(即城镇户口满足女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

 

    七月份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月,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就业困难认定,就可以享受当年度自己缴纳社保的补贴,即社保交一半返一半的优惠政策。

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符合以下十二个条件中的一个:

    1、城镇“4050”失业人员(即城镇户口满足女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所需材料为: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注意:户口本户主主页这一项若仅表明“家庭户”,需到派出所开具户口根底;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低保证。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3、特困职工家庭失业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特困职工证。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4、残疾失业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残疾证。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5、夫妻双方均失业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6、有子女读书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单身证明,子女读书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丧偶提供死亡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单身证明到宜兴市婚姻登记处开具。

    7、符合宜政发〔2005162号文件规定的“4050”被征地农民。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就业证上要有宜兴市社保局盖的“宜兴市被征地农民资格认定专用章”。

    8、优抚对象家庭失业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优抚对象证。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9、军队退役失业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退伍证(退伍证上名字与身份证不一致的请村或社区开具证明)。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10、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11、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人员。

    12、国有、市属集体企业内退、协保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另需注意事项: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要在7月份及时办理,错过7月便无法办理需在徐舍开户自己缴纳社保。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携相关材料至徐舍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切勿错过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