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3059 | 生成日期 | 2017-07-04 | 公开日期 | 2017-07-04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徐舍镇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社会保障 | 体裁 | 公告 | |
关键词 | 人口,就业,失业,工人 | 分类词 | 民政,劳动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七月份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月,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就业困难认定,就可以享受当年度自己缴纳社保的补贴,即社保交一半返一半的优惠政策。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符合以下十二个条件中的一个: 1、城镇“4050”失业人员(即城镇户口满足女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 |
七月份是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月,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就业困难认定,就可以享受当年度自己缴纳社保的补贴,即社保交一半返一半的优惠政策。
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符合以下十二个条件中的一个:
1、城镇“4050”失业人员(即城镇户口满足女4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所需材料为: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注意:户口本户主主页这一项若仅表明“家庭户”,需到派出所开具户口根底;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低保证。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3、特困职工家庭失业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特困职工证。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4、残疾失业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残疾证。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5、夫妻双方均失业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6、有子女读书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单身证明,子女读书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丧偶提供死亡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单身证明到宜兴市婚姻登记处开具。
7、符合宜政发〔2005〕162号文件规定的“4050”被征地农民。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就业证上要有宜兴市社保局盖的“宜兴市被征地农民资格认定专用章”。
8、优抚对象家庭失业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优抚对象证。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9、军队退役失业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退伍证(退伍证上名字与身份证不一致的请村或社区开具证明)。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10、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11、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人员。
12、国有、市属集体企业内退、协保人员。所需材料:就业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本人)。注意:每张复印件请村里签“与原件一致”,盖章。
另需注意事项: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要在7月份及时办理,错过7月便无法办理;需在徐舍开户自己缴纳社保。符合以上条件的,需携相关材料至徐舍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切勿错过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