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03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7-07-01 15:57:14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7]71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5-09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宜兴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执行省和无锡《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方案》,促进“强富美高”新宜兴建设,市政府决定于2017-2019年开展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内河航道、港口码头、铁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五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9年,交通干线沿线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整治,违法设施(含广告)得到全面清理,综合环境得到全面提升,保洁水平达到全国领先,成为展示宜兴形象的景观带和风景线。

(一)普通国省道。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100%,建成用地外单侧宽度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的绿色通道,路面、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做到“八无”,即无堆积物和垃圾箱、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及广告、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县道、乡道、村道可参照本方案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具体由镇(园)、街道确定。

(二)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50米的绿色通道,做到“五清三化”,即清除垃圾、清除非法堆积物、清除非法搭建物、清除非法种植物、清除违法广告设施,绿化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沿线广告设施设置和发布全部合法,做到安全、美观。

(三)内河干线航道。用地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60米的绿色通道,干线航道两岸(包括城镇段30-60米、乡村段20-30米范围)和交通船闸管理区域、水上服务区“脏、乱、差”问题全面整治到位,违法建筑、碍航设施等全面清理到位,做到“三无两洁”,即无违规构筑物、无碍航设施、无垃圾,航道两岸整洁、水面清洁。内河干线达标航道全面建成绿色生态走廊,内河干线航道城区段打造成为宜居的亲水和文化走廊。

(四)港口码头。公用港口码头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港区内非法码头整治全面完成,全市港口全面建成水污染防治设施,干散货码头粉尘综合防治率达到70%以上。港区环境做到“四无六净”,即无白色污染、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污物,路面净、道牙净、收水口净、便道净、树坑净、墙根净。

(五)铁路。铁路沿线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50米的绿色通道。用地红线内无违章建筑和破旧建筑物;红线外侧至100米范围内做到“六无一有”,即无违法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壁、无乱堆物料、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无河塘漂浮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红线外侧旅客视野所及1000米范围以内对沿线建筑物和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企业烟囱进行综合治理,做到美观、整洁。

二、主要任务

(一)普通国省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推进路域洁化。整治路面抛洒滴漏、乱倒乱扔、乱贴乱画等污染公路及其设施行为,迁移公路沿线污染源。清理疏通公路路肩、边坡、边沟,拆(清)除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的违法建筑物及其他堆积物,清除占用桥下空间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迁移非法利用桥梁附着管线设施、搭建住房等生产生活设施,同步修筑围栏、种植绿化等设施。规范沿线建筑工地施工车辆装载和进出公路清洗保洁行为,实施机耕道搭接公路的路面硬化等。严格桥梁隧道等设施保护措施,取缔并控制公路桥梁、隧道安全保护区域内危及公路安全的违法作业。2017年底前,实现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和垃圾箱、路基边坡无非法种植物、无非法占用挖掘公路;2019年底前,实现无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公安局、公用事业局、城市管理局、环保局、建设局、安监局、沿线镇(园)、街道等)

2、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清除或迁移相交道路通视范围内影响安全视距的行道树,控制相交道路通视区农作物等种植物高度。优化路面行车区域绿化设置,控制中间带开口路段防眩树高度,规范侧分带开口路段行道树种植和修剪养护。实施公路沿线建筑物立面整治。规范穿越、跨越、埋设等占用利用公路行为,积极推进电信、电力等管线采取地埋方式设置。2019年底前,全面建成公路两侧绿色通道、完成G104和S342两条出省通道的绿化提升,实现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设施。(牵头单位:建设局、沿线镇(园)、街道,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供电公司等)

3、保障交通畅通。清除占用公路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放、打谷晒场、堆场作业等行为,迁移马路市场,规范路侧集中经营区和停车场,对集镇段环境、破损建筑进行清洁整理。归并和严格控制公路平面交叉特别是中间带、侧分带、搭接道路的开口。推进大中型交叉口非机动车道、左转车道、右转加(减)速车道和标线岛改造。加强小型交叉或搭接路口加铺转角建设。规范交叉路段范围内示警、控制、指路、引导等交通安全及路权设施设置。清理违法非公路标志和违法广告,取消影响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通行的停车泊位,取缔非法设置的搭接道口(交叉口)。规范公路沿线引导标志设置,实施过村过镇路段路面(建筑物距离路面6米及以上)、机非分隔(硬路肩4.5米及以上)和辅道设施改造,完善咨询服务设施。2018年底前,实现公路用地范围内无洗车点和修车铺、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违法非公路标志和广告;2019年底前,实现无违法搭接道口。(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局、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局、沿线镇(园)、街道等)

(二)高速公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推进路域洁化。2017年6月底前,清除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高速公路桥涵下方、高速公路两侧(包括地面和屋顶)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2017年底前,依法清理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及桥下空间内的非法堆积物、非法搭建物、非法种植物;依法清理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非法搭建物。(牵头单位:宁杭、锡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责任单位:沿线镇(园)、街道、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等)

2、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对全市高速公路两侧绿色通道的绿化进行提档升级,重点提升城市出入口的绿化景观、互通枢纽区、服务区等区域的绿化景观,形成高速公路隔离栅内外2条层次分明的绿化带。(牵头单位:建设局、宁杭、锡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责任单位:沿线各镇(园)、街道、规划局、交通运输局等)

3、开展建(构)筑物出新。2017年底前,对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100米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陈旧立面进行粉刷,对破旧屋顶进行整修。对高速公路上跨桥防落网进行整修,对涂料剥落的上跨桥进行重新涂装。(牵头单位:宁杭、锡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责任单位:沿线镇(园)、街道、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

4、清理规范广告设施。全面拆除高速公路外缘起100米范围内违法广告设施,全面拆除穿跨越高速公路桥梁等设施的违法广告设施。严格按照《江苏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办法》规定的间距要求,减密建筑控制区外广告设施数量;对新(改)建高速公路和新增互通导致进入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广告设施予以迁移;修复出新设置不规范、版面破损、布幅拖挂、结构锈蚀的广告设施。(牵头单位:宁杭、锡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责任单位:沿线镇(园)、街道、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等)

(三)内河干线航道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推进航道洁化。2017年6月底前,完成干线航道船舶停泊区域内存放的生产生活垃圾、水面漂浮垃圾等清理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航道两岸厂矿企业、居民随意排放、丢弃的砂石、泥土、废矿、建材等生产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清理。2018年底前,由权属单位整治维护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跨河桥梁;整治不达标的跨河管线;清理未经批准设置的浮吊、水上吊船;清理加油船、货郎船、住家船等非营运船舶;治理船舶乱停乱靠,清理非法靠泊点;治理农户、渔民布设的侵占航道的基桩围网等。2019年6月底前,拆除未经批准建设的内河航道非码头装卸点、非法堆场,废弃不用、不符合规范的取水灌溉口等老旧生产设施,两岸污水排放管线,船闸上下游引航道两侧违章建筑等。(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公用事业局、农林局、沿线镇(园)、街道,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建设局、商务局、市场监督局、安监局、环保局、国土局、水利局等)

2、加强航道绿化。2019年6月底前,对内河干线航道沿线绿化、景观等进行提档升级,确保全面绿化到位。城区段航道等重点航段突出整体景观建设,加强与区域特色深度融合,打造一批示范工程。科学界定内河干线航道两岸绿化范围,明确绿化责任,探索通过示范工程建立内河干线航道绿化长效管养机制。(牵头单位: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局、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沿线镇(园)、街道等)

3、提升航道美化。2017年底前,完成内河干线航道沿线交通船闸、水上服务区等设施景观规划。2019年6月底前,重点推进干线航道城区段整治,打造城市示范景观带、旅游带、居住走廊、休闲和文化走廊。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内河干线航道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养护标准和实施标准。(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建设局,责任单位:规划局、国土局、公用事业局、沿线镇(园)、街道等)

(四)港口码头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深化非法码头专项整治。2017年,全面开展内河干线航道沿线港口非法码头专项治理,关停规划港区范围内的所有非法码头,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确保不发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全面完成内河干线航道沿线港口非法码头专项整治。(牵头单位:沿线镇(园)、街道,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安监局、水利局、环保局、市场监督局等)

2、加强港口粉尘和水污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港口粉尘、水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建设,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港口码头全部限期整改。2017年,全市港口80%的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应根据建设条件合理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干线航道港口码头具备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垃圾接收能力,建立接收、转运、处置公共运行机制;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相关码头全部整改到位。(牵头单位:环保局、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局、沿线镇(园)、街道等)

3、提高港口绿化水平。建立健全港口环境净化、绿化、美化规章制度,深化港区绿化规划和实施工作,加强港区绿化带、防尘林带建设和维护管理,着力提高已建绿化管养水平,改善港区生态环境,减少裸地扬尘污染,及时补植绿色植物。开展港口作业区内“见缝插绿”工程,着力提升港内绿化质量,优化港区生产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农林局,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沿线镇(园)、街道等)

4、美化提升港容港貌。做好货物堆码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行货物标准化、规范化堆码苫盖,车辆和流动机械定置化摆放,工作车辆与生产流动机械分置,组织港口设备设施定期清洁。推进交通警示、警告、告示、公告、监控等设施美化改造,利用筒仓、围墙、主要建筑物、大型岸壁机械主要立面提升文化景观。加大港区老旧房屋设施维护出新力度,用于收集、运输垃圾的车辆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在运输过程中禁止沿途丢弃、遗撒。环卫设施完好无损,污水、垃圾接收等保洁区域内无暴露积存垃圾污染物,垃圾日产日清。2017年,制定港容港貌提升评定标准,全面开展港容港貌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全市港口重点港区港容港貌提升改造达标率达到100%;2019年,全市港口港容港貌提升改造达标率达到100%。(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沿线镇(园)、街道等)

(五)铁路周边洁化绿化美化行动

1、环境整治方面(红线内):2017年7月底前,完成铁路用地红线内,违章建筑和破旧建筑物拆除工作;对施工中正在使用的临时建筑,应明确拆除时间,并在拆除之前要进行适当整治,做到场地整洁、建筑规整、物料堆放整齐、施工设施设备摆放有序、现场管理规范。(牵头单位:上海铁路局、宁杭铁路有限公司,配合单位:沿线镇(园)、街道、交通运输局等)

2、环境整治方面(红线外):2017年7月底前,铁路用地红线外侧至100米范围内,要全面达到“六无一有”标准,即无违法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物料、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违法及破旧广告牌匾、无河塘漂浮物,并建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完成红线外侧旅客视野所及1000米范围以内沿线建筑物和村庄、农田林网、道路网、河湖水系网、企业烟囱的综合治理,达到美观、整洁标准。(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单位:沿线镇(园)、街道等)

3、绿化方面:2017年9月底前,完成红线外视线范围内的防护林带、农田林网、道路林网、水岸林网“一带三网”建设,丘陵岗坡地段应消灭荒山秃岭,局部地区可提高标准,进行复层绿化配置或以林带贯通,确保沿线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到100%,全面建成单侧宽度20-50米的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农林局,责任单位:沿线镇(园)、街道等)

4、废弃露采矿山宕口的治理方面:2017年7月底前,完成对红线外视线范围内的废弃露采矿山宕口的集中整治,清理各类废弃设施设备并恢复原有植被。(牵头单位:国土局,责任单位:沿线镇(园)、街道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水利局、农林局、商务局、市场监督局、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安监局、供电公司及各镇(园)、街道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园)、街道是本辖区内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二)细化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设立普通国省道、高速公路、航道、港口、铁路5 个专项整治工作组,落实责任分工,制定五项行动实施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序进度,指导各地方有力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各镇(园)、街道要细化设计方案,明确政策导向,加强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园)、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指导,引导沿线干部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五项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整洁优美城乡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评。由综合整治办公室牵头,对沿线镇园、街道和相关部门的“五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督查督办,定期汇总整理督查考核结果,并以工作简报形式报送至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