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个公共停车场下月执行收费“新政”
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2503 | 生成日期 | 2017-06-07 | 公开日期 | 2017-06-0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工业、交通 | 主题(二) | 公路 | 体裁 | 其它 |
关键词 | 公路,车辆 | 分类词 | 交通,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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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40多个公共停车场下月执行收费“新政” |
7月1日起,我市将执行新的《宜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也成为市民近期关注与讨论的一个热点。那么,《办法》具体将怎么操作?哪些停车场实行新收费标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否也将实行新管理办法?近日,宜兴日报社记者就不少市民关注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市城管部门。
40多个公共停车场执行新收费标准
根据《办法》,新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一类区域[教育路、荆邑路、阳羡路、氿滨大道所构成的环形以内(含道路两侧道板)的城区中心区域]高于二类区域(城区非中心区域)、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同一区域道路停车高于非道路停车、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原则,结合停车区域实际情况,分别按车辆类型、停放区域、停放时间、服务条件等因素,采取计时、计次或包月的计费办法。
“此次我市首批实行新规的,是城区由市城管局实施收费管理的公共停车场点。”市城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主城区政府性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库、点)为40多个,停车泊位约2670个。根据《办法》,一类区域内有相关停车场点约30个,主要有南虹地下停车场、王府停车场、沁园停车场、华地广场东停车点、新天地广场停车点等;二类区域内,主要有森林公园一号门东西两个停车场及商业街两侧停车点、老地方酒店门前停车场、新港湾南停车场等12个。7月1日起,市城管部门主要针对这40多个(库、点)进行计时收费,暂不新增其他收费场点。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暂不实行“新政”
今年,市公安、城管部门在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板上新增了大量停车泊位。7月1日起这些停车泊位是否收费,也引起了市民的热议。
市城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2016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增至254311辆(不含摩托车等),其中小车246595辆,我市停车设施尤其城区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突出。对此,市城管、公安、建设等部门本着“应划尽划”等工作方针,在城区主要街巷、人行道板等地施划新增了大量停车泊位。仅市城管部门今年以来就在人行道板等处施划车位约4000个,有效缓解了市民停车难。该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这部分停车位的施划,主要是为了缓解城区停车压力,暂不实施停车收费管理。下一步,市城管部门将根据城区停车管理的发展状况,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待条件成熟之时另作安排。
“计时收费”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
《办法》规定,政府性投资公共停车泊位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政府定价调整为:小型车(蓝牌照)在一类区内停放在非道路室外停车泊位内,首小时以内5元,首小时以外3元/小时;停放在一类区内非道路室内停车泊位内,首小时以内4元,首小时以外2元/小时,等等。同时,调整后的管理办法规定,车辆进入停车场30分钟(含)以内,以及车辆进入经批准收费的医院停车场45分钟(含)以内,免收停车费。提高城区停车泊位的周转率,是缓解停车难的有效手段之一。《办法》实行之前,在城区绝大部分停车场,车停一次收费5元,部分车辆长时间占用车位,一停一整天甚至一整个星期的情况时有发生,这让临时办事找车位的市民朋友很烦恼。改停车计次收费为计时收费,是我市规范主城区停车管理的一次创新尝试。“半小时内免费,为临时停车办事的市民提供了便利;半小时后的计时收费,避免了部分车辆长期占用泊位现象。”市城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计时收费的主要特点就是随着时间的延长,价格将不断递增。此举主要目的就是缩短单车停车时间,增加停车场泊位的供给,提高停车场利用率。同时,还能有效调节出行结构,引导市民中心城区短途出行尽量多使用公交车、公共自行车等公共交通方式,减少私家车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