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7]32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3-09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确保全年任务如期完成,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任务的通知》(锡政办发[2017]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向各镇(园区、街道)下达2017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任务(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园区、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并建立以社保所为主,各驻镇单位参与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推进工作,切实做好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业务指导、政策宣传、组织协调以及催缴催建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扩面工作联系,请各镇(园区、街道)及时上报分管领导、社保所长、经办人的联系名单(见附件2)。
二、强化政策宣传,防控劳资风险。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镇(园区、街道)要加强对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企业缴存“五险一金”意识,有效防控因住房公积金引起的劳资纠纷风险。
三、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各镇(园区、街道)要根据2017年扩面任务,以企业职工缴存社保人数为基础,结合实际,做好调查摸底及任务分解;对本辖区内新设立企业、单位在开设养老金账户时,应加强督促检查,一并开设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原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企业、单位,要制订扩面计划,提高缴存职工的比例,稳步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覆盖。
四、搞好跟踪指导,提升监督力度。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注重与各镇(园区、街道)的协同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做好扩面工作的跟踪及指导,加大对企业公积金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的行政监督力度,确保扩面工作按计划、按目标落实到位。
附件:
1、2017年度宜兴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任务表
2、各镇(园区、街道)公积金扩面工作联系表(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宜兴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任务表
(2017年度)
镇(园区、街道) |
扩面指标(人) |
镇(园区、街道) |
扩面指标(人) |
张渚 |
600 |
万石 |
370 |
西渚 |
230 |
周铁 |
800 |
太华 |
100 |
芳桥 |
300 |
徐舍 |
850 |
新庄 |
230 |
官林 |
950 |
丁蜀 |
950 |
杨巷 |
300 |
湖父 |
230 |
新建 |
720 |
宜城 |
3280 |
和桥 |
520 |
开发区 |
2200 |
高塍 |
770 |
环科园 |
1600 |
合计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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