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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自来水价下调0.05元/吨
来源:本站
日期:2017-04-19 10:42:34
浏览次数:408
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1646 | 生成日期 | 2017-04-19 | 公开日期 | 2017-04-1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体裁 | 其它 |
关键词 | 城市,乡镇 | 分类词 | 城乡建设,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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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本月起自来水价下调0.05元/吨 |
本月起,我市自来水价构成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全面取消。这意味着,各类自来水价全面下调0.05元/吨。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以前我市的自来水价由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以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4个部分组成,其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统一为0.05元/吨。日前,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市从4月1日起,全面取消自来水价构成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这项收费取消后,除市政府出台的临时优惠政策外,横山水(含油车水库等水源)的到户价调整为:生活用水中,第一、二、三阶梯水价分别为2.75元/吨、3.37元/吨、5.25元/吨,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到户价为3.06元/吨;工商行业用水为3.37元/吨;特种行业用水到户价为3.47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