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宜兴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价格收费>收费目录

本月起自来水价下调0.05元/吨

来源:本站    日期:2017-04-19 10:42:34    浏览次数:408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1646 生成日期 2017-04-19 公开日期 2017-04-1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城市,乡镇 分类词 城乡建设,综合
文件下载
内容概况 本月起自来水价下调0.05元/吨

本月起,我市自来水价构成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全面取消。这意味着,各类自来水价全面下调0.05元/吨。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以前我市的自来水价由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以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4个部分组成,其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统一为0.05元/吨。日前,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市从4月1日起,全面取消自来水价构成中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这项收费取消后,除市政府出台的临时优惠政策外,横山水(含油车水库等水源)的到户价调整为:生活用水中,第一、二、三阶梯水价分别为2.75元/吨、3.37元/吨、5.25元/吨,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到户价为3.06元/吨;工商行业用水为3.37元/吨;特种行业用水到户价为3.47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