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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药店”评定活动将开展
来源:本站
日期:2017-04-18 09:31:35
浏览次数:113133272
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1601 | 生成日期 | 2017-04-18 | 公开日期 | 2017-04-1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卫生 | 体裁 | 其它 |
关键词 | 医药,检验 | 分类词 | 综合,卫生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星级药店”评定活动将开展 |
4月14日,宜兴日报社记者从市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在全市零售药品企业中开展“星级药店”评定活动,对各药品企业依法经营、药学服务、科学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实行相应奖惩措施。
此次“星级药店”评定活动以药品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药品GSP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主要从许可经营情况、店容店貌及卫生、从业人员管理、药品陈列与储存养护管理、药品销售管理、计算机系统使用情况等八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考评得分在95分以上可评定为五星级放心药店;得分85-94分可评定为四星级;得分75-84分评定为三星级;得分65-74分评定为二星级;55-64分评定为一星级;55分以下则不挂星。同时,星级药店实行动态评定,一年至少评定两次,随时增减星级。
“星级药店”评定活动将与宜兴市药品零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挂钩,由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建立药品零售企业星级评定活动档案,根据星级实行相应的奖惩措施。年度内连续两次被评定为五星级药店,可直接推选为宜兴市药品质量诚信单位,年度内连续两次被评定为四星级药店,可申请参加宜兴市药品质量诚信单位的评选;年度内两次连续被评为二星级及二星级以下,信用评定将列为C级或D级,列为重点监管企业;年度内连续两次被评为一星级及一星级以下的,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分局将立案查处;对星级评定情况较差的企业,还将通报市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