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1120 | 生成日期 | 2017-03-21 | 公开日期 | 2017-03-21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社会保障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职称 | 分类词 | 人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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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优化人才评价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以更优良的职称评审服务支撑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我市从2017年起,针对重点企业、规模企业等有批量职称申报需求企业实施职称单独评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优化人才评价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以更优良的职称评审服务支撑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我市从2017年起,针对重点企业、规模企业等有批量职称申报需求企业实施职称单独评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发展、激励创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服务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简化程序,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坚持遵循规律、科学评价。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分类评价。让专业技术人才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二、职称评价方式
进一步丰富职称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三、职称评审监督
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企业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严肃评审纪律,明确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强化评审考核,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突出职称评审公益性,加强评价能力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
四、职称申报办法
我市重点企业、规模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等有批量职称申报需求的,我办可派员上门辅导、培训等,如涉及建筑、机械、电子、化工等在宜有中、初级评委会的可申请单独评审。需单独评审的可在每季度末提出,我办将按程序组织评审。单独评审材料申报可暂缓网上申报,直接报送书面材料。申报条件详见宜兴人才网(http://www.yxhr.com.cn/)各系列职称文件。
宜兴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