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重点工作
全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来源:市法制办 时间:2017-03-13 15:32:53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6166 生成日期 2017-03-13 公开日期 2017-03-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法制办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机关事务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行政 分类词 行政事务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全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南京召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我省《行政执法程序重要制度优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310日,省法制办在南京市召开全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国家试点地区(海门市)法制办主任;国家试点涉及的徐州市商务局、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卫生监督所试点工作负责人;省级试点地区(镇江市、泰兴市、沭阳县)法制办负责人和省级试点部门(省环保厅、省水利厅)法制机构负责人;南京市、徐州市、苏州市、淮安市法制办负责人;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卫计委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试点地区和部门分别介绍了开展试点工作准备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下一步工作打算;其他与会单位分别介绍了以“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程序重要制度相关工作经验,对我省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省法制办马太建副主任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此次国家统一部署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对我省进一步优化和提升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及其实施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注重思考,把握大局,协调处理好“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四个关系”:一是处理好试点与非试点之间的关系;二是处理好试点制度中共性与个性要求之间的关系;三是处理好试点工作与其他改革创建之间的关系;四是处理好国家试点与省级试点之间的关系。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统筹谋划,开动脑筋,加大协调力度,推动我省试点任务顺利完成,争取为全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供江苏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