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0763 | 生成日期 | 2017-03-02 | 公开日期 | 2017-03-02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17]3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政府信息,公开 | 分类词 | 综合,文秘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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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市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6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着力推进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化解矛盾纠纷,凝心聚力,依法履职,开拓创新,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发扬成绩,弘扬先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行政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件:2016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印发
附:
2016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市公安局 市房管局
市水利农机局 市商务局
市农林局 市安监局
市物价局 市卫计委
市国税局 市盐务局
徐舍镇人民政府 和桥镇人民政府
二、依法行政先进个人
卢伟民(公安局) 史伟明(卫计委)
孙驰渊(市场监管局) 莫志强(国土局)
胡卫平(交通局) 唐福君(城管局)
刘俊尧(商务局) 王峰芳(国税局)
程旭伟(地税局) 孙荣福(烟草局)
邱远远(万石镇) 王祎程(周铁镇)
郭 平(宜城街道) 陈 敏(建设局)
高中群(交通局) 陈 静(水利农机局)
郭建新(城管局) 史 鑫(市场监管局)
危乃洪(安监局) 邵俊峰(人社局)
史俊杰(国土局) 沈云东(公安局)
宋小宏(房管局) 关纯利(民政局)
朱军友(商务局) 孙小平(农林局)
齐天明(公用事业局) 马莉玲(环保局)
陈 兰(科技局) 谢 芳(规划局)
孙宝谦(文广新局) 戴鲲鹏(卫计委)
张建军(体育局) 王 亮(统计局)
吴建伟(物价局) 郑卫东(审计局)
陆静贤(档案局) 闵 青(发改委)
王业达(经信委) 练建林(教育局)
王 翔(烟草局) 吴建康(国税局)
何晶晶(地税局) 俞洪元(国检局)
张文平(法制办) 赵育林(丁蜀镇)
刁延海(湖㳇镇) 钱锡龙(新建镇)
任浩平(张渚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