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17]28号 |
制发机关 | |
成文日期 | 2017-02-21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印发你们,计划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市政府审议。未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市政府讨论通过,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对未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需增补的,市各相关部门须按规范性文件的送审要求和《宜兴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程序,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送审。
附件:2017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1日
2017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
文件名称 |
起草单位 |
报送时间 |
1 |
宜兴市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住房局 |
第一季度 |
2 |
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
招管办 |
第一季度 |
3 |
关于划定宜兴全境范围为禁猎区的通知 |
农林局 |
第一季度 |
4 |
宜兴市松材线虫病除治资金使用办法 |
农林局 |
第二季度 |
5 |
关于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 |
建设局 |
第二季度 |
6 |
宜兴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 |
建设局 |
第二季度 |
7 |
宜兴市房屋征收中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工作程序 |
建设局 |
第三季度 |
8 |
关于进一步规范宜南山区规划建设管理行为的实施意见 |
城管局 |
第三季度 |
9 |
关于大力扶持中小企业转型发展优化企业建设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 |
城管局 |
第三季度 |
10 |
宜兴市宅基地管理办法(修订) |
国土局 |
第四季度 |
11 |
关于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有关意见 |
国土局 |
第四季度 |
12 |
宜兴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意见 |
国土局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