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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设立宜兴(上海)商务代表处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7-02-21 10:16:29
浏览次数:91
索引号 | 014046317/2017-00637 | 生成日期 | 2017-02-21 | 公开日期 | 2017-02-21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17]2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管理,制度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综合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市政府关于设立宜兴(上海)商务代表处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与上海的经贸交流合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设立宜兴(上海)商务代表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对沪的招商引资和经贸合作等工作,办公地点在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228弄10号4楼。各镇、园区、街道要用好平台,强化对上海的招商引资工作,确保“深耕上海”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