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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设立宜兴(上海)商务代表处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7-02-21 10:16:29    浏览次数:91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0637 生成日期 2017-02-21 公开日期 2017-02-21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17]25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管理,制度 分类词 经济管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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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市政府关于设立宜兴(上海)商务代表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与上海的经贸交流合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设立宜兴(上海)商务代表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对沪的招商引资和经贸合作等工作,办公地点在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228弄10号4楼。各镇、园区、街道要用好平台,强化对上海的招商引资工作,确保“深耕上海”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