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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引发火灾6起

来源:本站    日期:2017-02-08 09:24:15    浏览次数:921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0481 生成日期 2017-02-08 公开日期 2017-02-0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中国宜兴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主题(二)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安全生产,公开 分类词 综合,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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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引发火灾6起

今年春节长假期间,我市共发生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6起,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燃放烟花爆竹,是春节的传统习俗,但因此造成的火灾事故也不少。1月27日,市119消防指挥中心接到市民报警,称宜城巷头西路上一堆木材,被附近燃放的烟花爆竹引燃。市公安消防大队人民路中队立即指派人员到现场处置。消防队员到达现场时,火势已经十分猛烈,火焰还燃烧到一旁的配电箱,造成电力设施受损。见状,消防队员一边扑救,一边联系市供电部门。最终,经过十多分钟的努力,火势得到控制。1月28日,宜城五金市场一处店铺内发生火灾,市公安消防大队人民路中队消防队员到场发现,店铺内燃烧物为橡胶、塑料制品,火势凶猛且有蔓延趋势。消防队员立即使用两只水枪打压火势,同时保护毗邻建筑,最终将明火扑灭。经查,该事故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溅入屋内,引燃易燃物导致。

针对这些情况,消防队员提醒市民,尽量少燃放烟花爆竹。如要燃放,严禁在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同时,不要在下水道井口和化粪池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引起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