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学技术局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互动交流
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2017年度部门经费预算情况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时间:2017-02-01 14:20:25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7-00430 生成日期 2017-02-01 公开日期 2017-02-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科学技术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财政、金融、审计 主题(二) 财政 体裁 报告
关键词 预算,收支,科学,技术 分类词 财政,科技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预算公开 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第二部分 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

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概况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科学技术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研究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二)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和编制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社会发展民生科技等科技计划;归口申报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无锡市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牵头组织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协调推动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

(三)归口管理“三创”载体、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指导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组织建设并管理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负责全市区域内创新创业载体的绩效考核工作。

(四)拟订高新技术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建设;指导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推荐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省高新技术产品和国家级重点新产品的初审和推荐;负责成果示范推广计划的组织和实施。

(五)牵头组织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建设工作;组织制定本市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指导科技引领可持续发展的有关工作。

(六)牵头拟订促进政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产学研合作的工作;归口管理政产学研联盟;组织实施产学研合作计划;负责“科技镇长团”日常联系和服务工作。

(七)配合相关部门拟订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规划,负责高层次科技人才项目管理与服务,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

(八)拟定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本市专利等科技中介组织,负责科技信息、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管理工作;组织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和统计工作。

(九)负责科学技术评审的组织工作;归口管理专利奖励;制定科技、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合作和交流的意见,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统筹协调涉外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事务。

(十)指导各镇(街道、园区)的科技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各行业科技进步。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科技奖励、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工程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科技系统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新机遇,紧扣高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总目标,突出发展重点,狠抓目标落实,自我加压,创新创优,全力推动我市科技事业发展迈上新的更高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提供强大支撑。主要目标是:R&D占GDP比例达3.0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0%,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达110人,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7.5件。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以技术创新为重点,打造现代产业发展高地。坚持以高端技术为引领,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我市产业结构向中高端攀升。一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抢抓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契机,围绕环保产业发展这一核心任务,发挥环科园核心载体作用和资源平台优势,加快把研发成果转化为产业竞争力。研究把握上级科技项目的改革要求,围绕环保、电线电缆、新能源、智能装备、投影显示等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动和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无锡市各类科技项目,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和产业增加值率。二要加快产业平台建设。围绕线缆产业,启动编制《宜兴市高端线缆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厘清我市线缆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径和方向,逐步建立引领全球电线电缆高端技术及产业发展的资源库和互动平台。强化国家特色产业基地和省创新型乡镇的申报与管理,加大创新创业载体与平台建设力度,开展特色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区域综合竞争力。三要加快民生科技发展。围绕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建设、农业“星创天地”等农业科技平台建设、农业废弃物高效资源化利用、农业科学技术创新与推广等领域,支持“公司+基地+合作社或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科技项目,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二)以精准培育为重点,增强企业创新综合实力。发挥企业创新主导作用,定向定靶,聚焦聚力,培育形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国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一要着力打造行业排头兵。设立培育行业排头兵科技专项,围绕64家入库企业的培育“作战图”,充分发挥职能与政策优势,集聚资源、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行业排头兵创建中的主要障碍,化解发展制约,力使行业排头兵培育队伍不断壮大、综合实力与水平不断提高。二要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举全局之力,围绕高企服务小组定点分工和目标任务,实行划片包干,挖掘并培育一批创新意识强、产品前景好的科技型企业,推进高企队伍培育的后备梯队建设。三要着力建优研发机构。深入实施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百千万”行动计划,重点支持行业排头兵培育企业、科技拟上市企业等创新主体建设国家级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打造国内高端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上高企研发机构建设全覆盖。

(三)以引进合作为重点,加快产学研高端化步伐。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推动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良性互动、创新成果与产业需求有机衔接、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度合作。一要力推国际合作。抢占国际科技合作的历史性机遇,围绕电线电缆、陶瓷耐材、新材料等主导产业,组织企业赴以色列、韩国、英国等国家开展技术交流对接与科技人才招引,加快推动我市企业“走出去”。二要力引重大成果。加大重大科技成果的交流与引进力度,积极组织企业高管参加上海工博会、深圳高交会等重大展会活动,主动对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潮”,重点吸引高校院所的科技人才带项目与我市企业联合创业。三要力扶陶都英才。深化“陶都英才”工程,抓住高校院所专技人员离岗创业政策机遇,重点面向适应宜兴发展要求的高校院所招引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来宜创新创业,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以激发创造为重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强市意见,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服务能力。一要提升创造水平。进一步完善专利资助办法,适当提高发明专利资助标准,支持和引导企业广泛聚集全球创新资源,布局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促进专利数量与质量协调增长。二要提升管理能力。坚持以行业排头兵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大科技项目承担企业等创新主体作为主要培育对象,探索设立本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专项,推动企业将知识产权规范管理融入研发、生产、销售的全过程。三要提升执法成效。联合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对商贸企业集聚区、商业街区、医药流通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侵权假冒案件查处,对宜兴电商平台、在宜展会进行专利专项执法,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专利权人与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以优化环境为重点,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动融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洪流,有效整合资源,拓展服务模式,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一要深化创新载体建设。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根据产业特色和基础条件,完善出台培育发展众创空间实施意见,重点推进“宜兴陶誉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以企业为主体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促进各类创新主体新建一批新型创业孵化平台。二要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有序实施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苏科贷”),进一步扩大“苏科贷”资金池的规模和覆盖面,探索启动以行业排头兵培育企业为重点对象的金融支持新模式,加快畅通我市各类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三要强化创新驱动导向。突出政策引领与激励作用,立足产业发展与企业需求,谋划制定符合产业方向与创新规律的宜兴科技创新专项政策;围绕省40条科技创新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等科技红利,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增强广大企业与科技人员政策“获得感”。

(六)以改进作风为重点,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经常抓、反复抓,一刻也不能放松。一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坚持把“三严三实”作为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实的作风推动创新。二要切实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科研项目与资金管理的改革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加强项目申报审查与实施过程监管,提升科技资金使用绩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要扎实推进科技队伍建设。大力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每月一课”“我是人才”等学习实践活动,继续开展第二轮年轻干部挂职锻炼活动,探索构建下派、上挂等多种培养机制,加快提升科技系统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我局现有编制机构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均为财政全额补助单位)。2017年在职行政编制人员16人,事业编制人员20人,合同制人员2人,退休人员19人。

 四、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人员工资:按人社局核准的标准和财政统发工资数字测算;公用费用按预算编制定额测算;项目经费根据单位职责要求和业务需求编制。

宜兴市科技局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宜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宜财编﹝2017﹞1号)填列。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955.5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0.4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引起的工资福利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955.5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955.5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55.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引起的工资福利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955.59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5.12万元,主要用于满足局机关正常运营需要的各类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4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引起的工资福利增加。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655.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47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引起的工资福利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万元,减少3.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落实政策要求,缩减了项目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与《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宜兴市科技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95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5.59万元,占100%;政府性预算收入 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其他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与《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宜兴市科技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95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59万元,占68.6%;项目支出300万元,占31.4%;其他支出0万元,占0%;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与《宜兴科技局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5.5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4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引起的工资福利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与《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55.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4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引起的工资福利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科技事务行政运行955.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引起的工资福利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55.5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08.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与《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955.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4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引起的工资福利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655.5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08.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与《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6.6万元,比2016年增加8.2万元,增加21.4%。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宜兴市科技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3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20万元, 本年预算数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为更好的对接国际先进技术,推动我市企业与重点国家开展跨国合作,2017年我局将在科技招商工作中重点推进国际技术合作和招商,年度预算相应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万元。(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0万元,本年预算数等于上年预算数。

宜兴市科技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7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

宜兴市科技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7万元,较上年增加2万元。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市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2017年度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