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宜兴市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和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索引号 | 014046317/2016-04765 | 生成日期 | 2016-12-30 | 公开日期 | 2016-12-3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物价 | 主题(二)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能源,文秘工作 | 分类词 | 物价,价格,天然气,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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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实施宜兴市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和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同时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4〕118号)和《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苏价工〔2015〕249号)等文件精神,在履行成本监审、听证等程序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决定实施我市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制度改革和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用管道天然气实行阶梯式价格
1、分档气量及价格。按居民家庭4人/户计算,将居民用气量及价格分为三档,按1:1.1:1.4的比例确定价格。
第一阶梯户年用气量为420(含)立方米以下,价格为2.5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户年用气量42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价格为2.75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户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3.5元/立方米。
2、计价周期。气价按年度阶梯气量结算,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3、多人口家庭用气量。对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各档年用气量基数增加100立方米。由供气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直接认定其阶梯气量及气价。
4、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按居民第一、二阶梯气价的中间价水平确定,价格为每立方米2.625元。
二、建立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苏价工〔2015〕249号)规定,建立我市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具体为:
1、联动概念。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是指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与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实行联动,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输配成本、期间费用变动不参与联动。
2、联动条件。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5%时,在阶梯气量、阶梯价差比例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同向调整下游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累计变动幅度未达到5%,或者在同一联动周期内实施联动后,天然气门站价格又发生变动的,累计到下一联动周期计算。
3、联动公式。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时,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原则上可参照(但不限)如下计价方式作相应调整:
价格联动调整金额=[调整期居民天然气门站综合价格(含税)-基期居民天然气门站综合价格(含税)]÷(1-管道天然气供销差率)。
其中,居民天然气门站综合价格为不同气源门站价格按照销售量加权价格;管道天然气供销差率原则上按实确定,上限为5%。
4、联动周期。根据国家门站价格调整适时调整,一般不低于半年。
5、联动程序。当符合联动机制规定的条件后,由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向当地价格部门提出申请,经价格部门审核,报当地政府同意后实施,并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政务网站公布联动后的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三、困难家庭的优惠措施
对全市城乡持有民政部门颁发《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包括低保户、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及孤儿)和总工会颁发《宜兴市特困职工优惠证》的对象(家庭),每户每年免费使用管道天然气60立方米,实际年用气量不足60立方米的按实际用气量免费。
四、执行时间和范围
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执行范围为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
为确保本次价格改革顺利实施,希你公司要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为居民提供更多便利;积极落实供气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宜兴市物价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