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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局部署镇级物业管理年度考核工作
来源:中国宜兴
日期:2016-12-27 10:29:00
浏览次数:385
索引号 | 014046317/2016-04705 | 生成日期 | 2016-12-27 | 公开日期 | 2016-12-2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城乡建设,综合,行政事务 | 分类词 | 房屋,住宅,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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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市住房局部署镇级物业管理年度考核工作 |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住房局年度工作计划,12月22日上午,市住房局召开会议,部署镇级物业管理年度考核工作。市住房局副局长王朝霞、物业管理中心主任朱俊科及全市各镇、园区、街道物业办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由物业管理中心主任朱俊科主持。朱主任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现状以及住房局2016年物业管理工作,部署了对各镇、园区、街道的物业管理年度考核工作。本次考核主要采取各镇、园区、街道自评和住房局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各镇、园区、街道物业管理组织机构、日常管理、拆迁小区物业管理等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会上,宜城街道、丁蜀镇建设局、环科园物管办分别介绍了物业管理工作经验,与会各镇、园区、街道物业管理负责人踊跃发言,交流了2016年度物业管理工作及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做法。
王朝霞副局长就加强镇级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市场化小区、拆迁安置小区、老旧小区的基础台账资料;二是三类小区的维修工作要落实维修渠道,保证维修资金;三是对拆迁安置小区、老旧小区要实行基本的物业管理,对市场化小区要做好监督及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