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水价、气价执行方案落定
索引号 | 014046317/2016-04662 | 生成日期 | 2016-12-22 | 公开日期 | 2016-12-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物价 | 主题(二)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经济管理,文秘工作 | 分类词 | 方案,物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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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阶梯水价、气价执行方案落定 明年4月1日起施行 |
备受市民关注的阶梯水价、气价执行方案和实施时间表已敲定。从明年4月1日起,我市将对居民生活自来水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实施阶梯水价、气价制度。阶梯水价、气价均设为三级,水价、气价第一阶梯的价格均与现行价格一致。
12月1日我市召开居民生活用水、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改革听证方案听证会,听证了两套水价、两套气价方案。22位听证参加人均更赞成调整涉及居民更少的方案二。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后,我市居民生活用水、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政策以方案二为基础进行优化,并于12月15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施行阶梯水价后,第一阶梯水价维持不变,且每年240吨的用水量覆盖了96.83%的居民用户;每年240吨到300吨的第二阶梯内,执行3.42元/吨的水价;每年在300吨以上,执行5.3元/吨的水价。根据居民阶梯气价政策,居民家庭一般生活用气第一档气量为每年420(含)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5元,与现行价一样;第二档气量每年在420-600(含)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75元;每年600立方米以上的,执行第三档价格,每立方米3.5元。“建立阶梯价格制度,对超出基本生活需求的部分,实行分档定价,有利于利用价格调节手段引导用户增强节约意识。”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水、气第一阶梯价格不作调整,且适当放宽第一阶梯用量,96.83%的居民用水和95.33%的居民用气均不受影响,覆盖率远超全国和省定标准。
与此同时,水价、气价改革为低收入家庭作了考虑,加大了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对全市城乡持有民政部门颁发《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包括低保户、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及孤儿)和总工会颁发《宜兴市特困职工优惠证》的对象(家庭),每户(人)每年免费使用量为:水96吨,气60立方米。方案还对“一户多人口”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对于超过4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水量基数分别增加80吨,每年各档阶梯气量基数分别增加100立方米。
据了解,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我市已经实施同网同价饮用横山水(含油车水源水库等水源)的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现阶段不具备一户一表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式水价,水价仍按原到户价执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如:政府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部队,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环卫(含公厕)绿化、非营利性公园、市政管理、市政消防,社会福利,监狱(生活用水)、住宅小区公共用水等,用水不执行阶梯式水价,水价按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中间价确定为3.11元∕吨。阶梯气价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福利院、养老机构等),暂不执行阶梯气价,气价按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中间价确定为2.625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