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06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黄标车淘汰报废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6-11-30 16:42:00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6]113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法制办
成文日期 2016-11-30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全市黄标车淘汰报废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2日

全市黄标车淘汰报废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淘汰黄标车是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保护大气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苏大气办[2015]8号)和江苏省环保厅、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淘汰报废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6]7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决定从现在起至12月底,集中开展黄标车淘汰报废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目标,牢牢把握“部门先行、单位推动、个人鼓励”的原则,按照既定时序进度,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确保12月20日前全部淘汰3644辆黄标车。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张立军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周军,副市长尹志华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环保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宣传部、机关事务局、各镇(园区、街道)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全市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分析、通报等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市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向有关单位提供黄标车数据,做好淘汰报废黄标车的注销工作;强化执法管控,联合环保、交通、城管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全市黄标车专项整治行动。

市环保局:对列入淘汰范围的黄标车,一律不予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督促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不得对黄标车进行环保检测,不予核发环保标识;加强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监管,严查违规检测和违规发放环保标志,严禁弄虚作假,对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市财政局:加大对黄标车淘汰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保障黄标车淘汰报废补助、奖励资金落实到位。

市交通运输局:加强营运黄标车《道路运输证》的核发控制管理,对列入部门监管的营运黄标车,组织专门力量逐车跟踪,督促车主限期淘汰报废。对不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运输企业,采取减少和限制新增运力、停止与车辆关联业务审批办理等措施,倒逼按期淘汰。

市商务局: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坚决杜绝回收的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流向市场,推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确保应报废车辆正常报废回收;督促回收企业主动开展免费上门服务,做到车主无障碍交车。

市委宣传部:广泛宣传黄标车淘汰更新政策,加强面上宣传引导,广泛争取社会各界、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配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机关事务局:加强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管理,结合公车改革推进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

各镇(园区、街道)政府:作为本地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加强统筹协调,严明纪律责任,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全面推进本地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

其他涉及黄标车的市相关部门、直属单位要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制订黄标车淘汰报废计划,按时限要求完成本部门、单位黄标车淘汰任务。

四、时序进度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至10月31日,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数的75%;

第二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数的90%;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全面排摸见底。按照公安部门提供的黄标车淘汰明细,各镇(园区、街道)、有关单位要建立专门工作班子,责任到人,逐人、逐车、逐户、逐企业进行走访,“一对一”对接联系,“面对面”核实情况,做到见人、见车。通过主动出击,上门工作,引导广大车主自觉主动淘汰报废黄标车。

(二)要采取有力措施。黄标车淘汰报废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运用一切行政力量,动用一切行政手段,以超强力度,超常举措,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要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形成强大管理合力,公安部门要牵头环保、交通、城管等部门组织开展黄标车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治理、路面管控、执法处罚等各个环节,落实严管措施,做到发现一批,查处一批、取缔一批。

(三)要优化工作机制。市黄标车淘汰报废领导小组要抓好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镇(园区、街道)、有关部门也要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黄标车淘汰工作计划,实行挂图作战,进一步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联络员,从10月20日起,每周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及淘汰车辆明细情况,报送途径:674027396@qq.com;联系电话:87977310。

(四)要严格督查问责。市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镇(园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导致工作进展不理想,未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淘汰报废任务的,将进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