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局再获“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索引号 | 014046317/2016-03778 | 生成日期 | 2016-10-13 | 公开日期 | 2016-10-1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主题(二)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城乡建设,综合 | 分类词 | 房屋,精神文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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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市住房局再获“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
10月11日,江苏省文明委在常州召开深化道德讲堂建设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围绕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交流各地道德讲堂建设经验做法,对在新的起点上推动道德讲堂全面覆盖和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部署。会上表彰了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经复查确认,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继续保留“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3年以来,市住房局以服务民生、助推发展为根本,始终坚持围绕大局、履行职能,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先后获得“国家住建部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江苏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综合示范市”、“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江苏省五星级档案单位”、“江苏省模范职工小家”、“无锡市‘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无锡市模范职工之家”、“无锡市青年文明号”、“宜兴市文明机关标兵”、“宜兴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宜兴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宜兴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宜兴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先进党(总)支部”等二十多项荣誉称号。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创建合力。领导班子建设更加有力、组织机构更加健全、创建制度更加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党政群团齐抓共管、文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有效坚持,切实将文明创建融于日常管理。二是注重思想教育,引领创先争优。始终坚持常态教育、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长效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断优化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三是履行部门职能,致力服务民生。不断完善目标管理,推进工作创新发展,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市场监管、房产登记、房屋安全以及公房管理等部门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四是规范日常管理,树立部门形象。通过完善服务基层制度、规范党员管理、优化窗口服务、强化对外宣传等方式,有效加强工作监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氛围。五是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创建内涵。加强机关党建和文明创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住保房管职工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三解三促”、在职党员进社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慈善捐赠、无偿献血等各类公益活动,有效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