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16-03185 | 生成日期 | 2016-09-15 | 公开日期 | 2016-09-15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环保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部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 | 财政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保护,决算,行政 | 分类词 | 财政,行政事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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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宜兴市环保局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宜兴市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宜兴市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宜兴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为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组织编制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审核专项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 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宜兴市环境保护局、宜兴市环境监察局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改善城乡环境,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1、水环境治理重拳出击。今年以来,共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检查50多次,出动2000多人次,检查3000多厂次,严肃查处了问题企业。同时,加强水质监测和蓝藻预警监测工作,采用自动与手工相结合的方法,对12条主要入湖河流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和41个功能区断面进行巡查监测,并入太湖巡测80多次,共获得数据9万多个,连续第八年实现了太湖安全度夏。9条入湖河流水质持续改善.
2、大气污染防治全力以赴。一是全面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计划利用一年半的时间对我市所有高污染燃料锅炉进行综合整治。二是深入推进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完成全市5家热电企业脱硫脱硝改造,完成26家水泥企业提标改造,完成7家VOCs企业有机废气治理。三是全力防控扬尘及机动车尾气污染。全面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
3、固危废管理更加严格。根据“高频次检查、高要求管理、高标准处置”的原则,切实加强固危废处置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检查涉废企业。二是推进危废网上申报。三是加强危废管理培训。
(二)以民生环保行动为抓手,解决突出问题,公众环境满意度显著提升
1、民生环保深入推进。2015年,我市民生环保工作围绕“巩固成果、深化治理、拓展范围、解决诉求”的总要求开展。排出47家重点企业和2个行业。
2、专项整治成效显著。一是全面开展涉汞电光源整治。会同市安监、经信、卫生等部门全面开展全市涉汞电光源整治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小歌厅整治。三是全面开展印铁制罐行业整治。四是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3、信访处置及时高效。完善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制度,及时处置环境信访,化解环境纠纷。今年以来,共处置环境信访1567件,同比增加29.4 %。同时,为及时有效应对环境突发事件,我局今年成立了环境应急机构,完善了应急物资库,指导51家企业完成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更新,对49家企业进行了应急备案,环境应急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环境安全指数显著提升
1、环保大检查全面开展。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处理厂等12项内容,采取企业自查、乡镇检查、市级督查的方式,对全市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环保大检查工作。通过大检查活动,全面摸清了1296家企业的环保底数,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同时,印发了《宜兴市污染源“一企一档”动态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将各类污染源信息全部录入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并形成“一企一档”数据库,实现污染源精确化监管。
2、执法监管保持高压。制定《宜兴市2015年度环境监察执法计划》,高频高密组织分区域集中检查、地毯式拉网排查、夜间和节假日交叉巡查及各类突击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万多人次,检查企业1万多厂次;组织集中大检查、夜查及秸秆禁烧巡查共计60多次,检查企业700多厂次,对有关重点企业专门安排环保人员通宵蹲守检查。严格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每天组织夜查至少2家企业,严厉打击任何投机取巧的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违法企业及个人,妥善利用新环保法查封扣押、按日计罚新规,实施最严厉的处罚。
3、司法联动不断加强。根据《关于建立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的要求,会同公安、法院、检察院、监察局等部门切实加强司法联动,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了多次环境联合执法行动,整治了一批环境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共移送公安环境违法企业5家,逮捕1人,拘留5人,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四)以创新机制体制为突破,落实政策法规,环境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1、生态保护制度不断完善。根据宜兴生态红线区域分布情况,制定出台了《宜兴市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宜兴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并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宜兴市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评估考核细则》,为全市开展生态红线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完成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工程建设,在全市建设了85个监控点,并在秸秆禁烧监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环保服务机制持续优化。在严守“底线”的前提下,创新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压缩时限、提高效率,确保重大项目早开工、早落地。一方面,积极推行环评审批负面清单。另一方面,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建立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跟踪服务库,简化审批流程,保障宜兴经济稳定发展。
3、宣传创建机制实现创新。今年以来,共落实《绿色家园》报纸专版12期、《宜兴环保》电视专栏8期、《环保你我他》电台专栏52档、《宜兴环境监测》杂志四期,共发表各级各类信息988篇;加强环保普法宣传,就《新环保法解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内容编印了五期学法资料,发放给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学习;在全国率先开展宜兴环境保护“绿动朝阳”项目,把广大师生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同时,创建了5个省级生态村、5个“两型社会”村和社区,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各类绿色单位109个。
4、环境经济政策严格落实。一是严格落实污染减排政策。实施了气减排项目11个(5家电厂脱硫脱硝,6家水泥脱硝),水减排项目4个(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生活污水项目,乐祺、盛林、灵谷3个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减排COD323吨,氨氮35吨,二氧化硫2386吨,氮氧化物15145吨。二是深入推进排污权管理工作。全年共审核新、改、扩建项目总量20个,收取排污权交易费与有偿使用费共计91.8万元,换发排污许可证47张。三是继续加强环境信用评价及环保责任险工作。把企业环境信用与绿色信贷挂钩,切实通过经济杠杆倒逼企业规范环境行为。
(五)以双创双提升活动为主题,加强队伍建设,部门作风效能显著提升
1、人员配置得到优化。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在全局开展公推竞岗工作,对2个中层正职岗位和3个环境监察分局长岗位进行公开竞岗,采取民主推荐、个人演讲、面试答辩等方式,择优选拔使用干部,真正做到公正透明、群众满意。今年以来,共推荐了4名市管后备干部,对部分分局长进行了轮岗交流,安排了3名机关干部到分局进行挂职学习,逐步提升干部培养的层次结构,优化人员资源配置。
2、业务素质持续提升。围绕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组织局内部、各镇(园区、街道)共220名环保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着眼于提升履职能力,在课程设置上更加贴近工作实际,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始终以中层干部队伍为重点,分批组织参加国家环保部和省、无锡市环保部门组织的新环保法培训,让大家走出去开阔视野、增长才干。环境监察局和环境监测站还结合业务特点,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以工带学、以老带新的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与考核,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
3、廉政意识不断增强。完善内控机制,形成制度汇编,进一步加强了环保部门制度化管理。围绕市级文明机关创建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局内部开展先进集体创建、文明示范岗评比等活动,营造了敬业工作、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廉政责任制,认真开展“510”思廉日和“清风课堂”活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无锡廉政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积极推行执法回访工作,通过一事一回访、一企一回访的方式,广泛征求执法对象意见,在全局开展依法行政回访和征求意见活动,虚心听取采纳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环保部门效能和形象。
第二部分 宜兴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宜兴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736.9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4万元,减少0.51%。主要原因是本着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办公经费有所压减。其中:
(一)收入总计2868.4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74.26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 14.7万元,减少0.51%。主要原因是本着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办公经费有所压减。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无。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无。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无。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无。
6.其他收入94.2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财政污染防治资金专户拨入。与上年相比减少673.94万元,减少87.73%。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差异。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本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二)支出总 2868.46万元。包括:
1.节能环保(类)支出2751.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6.81万元,减少1.3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办公经费压减。
2.住房保障(类)支出117.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及公积金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11万元,增长23.25%。主要原因是调整了住房公积金,增加了提租补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环境保护局本年收入合计286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4.26万元,占96.72%;其他收入94.2万元,占3.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环境保护局本年支出合计286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30.21万元,占56.83%;项目支出1238.25万元,占43.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736.9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7万元,减少0.51%。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压减。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286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7万元,减少0.51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压减。
宜兴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69.32万元,支出决算为286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人员工资的增长、公积金的提高,提租补贴的发放以及追加的在线运行费和咨询服务费。其中:
(一)节能环保支出(类)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71.52万元,支出决算为265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
2.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不保护宣传(项)。年初预算为15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5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3.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9.84万元,支出决算为4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7.8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的增加及提租补贴的发放。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6.0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7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0.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7.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2.04 万元,增长25.63 %。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人员工资的增长、公积金的提高及提租补贴的发放。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536.01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75.7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兴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3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0.64 %;公务接待费支出5.7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36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5.39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55.39万元,完成预算的74.0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维修维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2 辆。
3.公务接待费5.72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72万元,完成预算的98.6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勤俭节约的原则压缩接待经费。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业务指导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572人次。主要为接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的人员。
宜兴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72万元,完成预算的74.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会议批次。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0个,参加会议372人次。主要为召开专项工作布置等。
宜兴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54.4万元,完成预算的13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了生态红线的专题培训。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2个,组织培训1814人次。主要为环保业务知识的培训。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31万元,比上年减少13.69万元,降低 7.86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4.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2 辆,全部为监察局执法执勤用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