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16]79号 |
制发机关 | |
成文日期 | 2016-07-19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为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前实施无锡市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重点保障措施的通知》(锡政办发[2016]112号)要求,决定自发文之日起至8月22日,提前实施《宜兴市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宜政办发[2016]66号)重点保障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燃煤电厂排污控制。除民生保障及生产安全所需外,自发文之日起,全市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机组全部停产;投运机组加强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和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控煤质。列入《宜兴市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重点燃煤企业名单的,必须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
三、实施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限产、停产。列入《宜兴市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会议保障期重点工业企业停产名单的5家企业,按三分之一的比例确定提前停产名单并实施停产;列入会议保障期重点工业企业限产名单73家企业,按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各项污染物减少排放30%以上的要求,落实限产措施,同时确保安全生产。
四、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市公安部门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速黄标车淘汰;加强对高污染车辆限行区域的管理,尽快扩大限行区域;出台进一步的黄标车淘汰补贴方案,落实各项补贴政策,确保7月底前完成年度淘汰任务的70%。
五、强化扬尘污染控制。列入《宜兴市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市区扬尘管控重点工地名单的工地,需切实落实各项抑尘措施。各地需进一步加大绿色文明施工推行力度,对扬尘治理不合格、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场地实施停工整顿,对装卸作业及各类堆场落实控尘措施。煤炭、渣土、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物料需实现密闭化运输,严禁抛洒滴漏。加强道路保洁,对城市主次干道、主要支路等增加作业频次,提高道路机扫率和冲洗比例。严禁露天烧烤和垃圾、秸秆露天焚烧。
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宜兴市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宜政办发[2016]66号)的责任分工确保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到位。自发文之日起至8月22日,各地每周五下午3︰00前,将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报市环保局汇总后报政府。市政府近期将组织专项督查落实情况。(联系人:市环保局徐湛清,联系电话:87997844,电子邮箱:yxhbwkk@163.com)
附件:《宜兴市保障G20峰会空气质量工作方案》(宜政办发[2016]66号)(略)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