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05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6-09-01 15:22:42   [        ]     
文号 宜政办发[2016]75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9-01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

《宜兴市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712

宜兴市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在“环境美”上有显著改善,根据《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行动方案(2016-2017年)》和《无锡市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目标和任务要求,并结合宜兴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发展的生命,从生产和生活两头入手、治理和保护两手齐抓、约束和激励两端发力,大力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生态治理结构,更加注重集约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宜兴。

二、总体目标

2016年底,全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的37.59%,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率超3%,单位GDP水耗低于49立方米/万元,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完成无锡市下达的减排任务,空气质量(AQI)达到及好于二级标准天数比例不低于市下达目标,PM2.5浓度较2013年下降13%以上,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比例有所提升,确保全年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为总纲,按照城乡一体化、城乡规划起点一样高的要求,加快完善各片区、各专项规划,形成以总规、详规、控规为主的规划体系。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计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区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严守生态红线,强化刚性约束,落实管控措施,全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面积不低于国土面积的37.59%。实施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实现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增长率不低于6.1%。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土地整治1600亩,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市下达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市下达耕地保有量。加强龙池山自然保护区规范建设,提升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监测、宣教能力水平,杜绝违法现象。

(责任单位:国土局、环保局、规划局、农林局、水利局、旅游局,相关镇街园区)

(二)坚持节约高效利用资源能源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订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大力实施节能工程,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完成市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全市单位GDP能耗低于0.65吨标煤/万元。全面实施减排工程,全面完成市下达总量减排年度任务。贯彻落实《无锡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底前完成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实施限养区、适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限期整改,完成5个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工程,开工建设2个畜禽养殖综合整治工程。高效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城市创建,深入实施建筑节能,完成80万平方米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任务。积极推广运用自保温产品,积极扶持太湖淤泥及城市污水污泥等节能自保温墙材的开发和应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技术水平。大力发展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日处理蓝藻150吨、芦苇60吨、秸秆40吨的资源化利用工程一座。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单位GDP水耗低于49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达3%以上,创建13个省市级节水型载体。

(责任单位: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水利局、农林局、环保局,相关镇街园区)

(三)全力推动绿色发展

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完成无锡市下达的年度淘汰任务。对重点工业企业装备水平、环保设施等开展全面排查,推进落后装备淘汰、低效产能退出,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陶瓷产业园区通过省级生态工业园创建评审,环保科技工业园、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推进生态工业园区的创建工作。完成14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20家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环科园启动循环化改造工作,推进环科园国家级低碳试点工业园区建设方案的实施,组织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15个。加快传统服务业提档提升、新兴服务业提速扩面,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5%。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超39.5%

(责任单位: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环保局,相关镇街园区)

(四)切实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一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新一轮“蓝天工程”。继续推动全市热电行业整合整治,2016年底第一轮热电整合全面完成。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整治,力争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力度,完成省下达的6VOCS治理项目,全市2个化工园区完成园区企业VOCS治理任务的80%,启动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推广辖区内石化、化工等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改造。对大型堆场进行扬尘整治,完成扬尘治理方案基础上启动工程建设。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采取密闭措施,严格执行冲洗、限速等规定。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监测监控体系,理顺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能力。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全面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严格执行车辆强制报废制度,完成省、无锡市下达的2016年度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目标任务。强化重点污染源大气环境监控,在全市2个化工园区建立完善大气污染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各类扬尘治理,控制各类工艺废气、恶臭气体排放和秸秆焚烧,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建设局、农林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城管局、交通局、商务局、气象局,相关镇街园区)

二是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全面贯彻落实无锡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完成《无锡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任务,组织实施“十三五”治太规划,完成官渎港、社渎港、钱墅荡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完成城市黑臭河道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推进桃花水库工程、5万吨级工业水厂、区域环网等重点工程建设,逐步完善宜兴供水安全保供基石;围绕重大项目配套、道路建设配套以及老旧管网、入户支管改造等方面,建设宜城、官林、周铁等镇园供水管道80公里,拓展完善全市供水网络,新街街道供水管道改造以及偏远山区改造工程年内完成60%,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城乡区域供水覆盖率100%。完成200个规划发展村庄、8个撤并乡镇集镇区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新增污水管网建设60公里。继续实施蓝藻打捞和资源化利用工程,提高蓝藻收集能力,提高蓝藻打捞效率,确保太湖水域不发生蓝藻大面积积聚、发黑、发臭现象,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现象。做好农村河道清淤工程,清淤河道164136.526万方。

(责任单位:水利局、太湖办、农林局、环保局、公用事业局,相关镇街园区)

三是积极开展固危废处置。加快推进飞灰填埋场除险加固工程以及张渚填埋场70万方扩容工程,保障环卫处置体系安全运行。加快推进垃圾中转站工程建设,力争明年完成并投运。新建城区公厕7座、改扩建黄婆小区、柳溪小区等29座公共厕所,更好地服务于市民百姓。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确保不发生核与辐射安全事故。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覆盖所有乡镇并向村庄延伸,全市所有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无害化收集处置率达100%

(责任单位:发改委、公用事业局、农林局、环保局、卫计委、相关镇街园区)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修编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出台《宜兴市“十三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完成2个乡镇(街道)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培育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街道)、村,着重抓好2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点的建设。深入实施“林荫大道三年行动计划”,完成教育东路、阳泉东路、桃源路和叠翠路等4条道路的林荫化改造,扎实推进森林公园龙光路周边植被改造,完成站前大道、范蠡大道、东氿小岛景观等重点绿化工程的建设。全年计划新增绿地面积50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2.9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9%。加强森林抚育,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完成森林抚育面积5000亩;继续推进造林绿化,完成成片造林3000亩。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完成水葫芦种养、打捞及资源化利用9000亩,完成宜兴市马公荡湿地生态修复Ⅱ期工程,修复湿地1000亩。完成太湖湖西大堤宜兴八房港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八房港南侧、北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推进矿山宕口治理、山体修复绿化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局、建设局、农林局、国土局、水利局,相关镇街园区)

(六)统筹做好城乡人居环境建设

全面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重点对城郊接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城市河道、低洼易淹易涝片区等进行综合整治和改造,基本消除城区河道黑臭现象。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加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大于99%,建立健全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开展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28个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高效施肥技术模式。大力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推广先进雨水综合利用技术,合理规划城市生态系统,重点对东山一村等8处低洼小区易涝点,集中开展排水系统改造,完成人民医院等部分项目海绵城市建设。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局、建设局、农林局、卫计委、环保局、城管局,相关镇街园区)

(七)深入推进生态绿色创建

充分挖掘宜兴地方文化中的生态特色,深入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构建以全民参与为核心的先进生态文化体系。以“环境月”、“世界环境日”等为载体,以环保科普为主要内容,以学校、社区、机关为主阵地,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训。在党校等干部培训基地全面开设生态环保课程。在中小学全面普及环保知识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出行,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8.2%。强化生态文明共建共享,积极扶持环保公益组织深入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绿色创建活动,完成 1个省级绿色学校、1个省级绿色社区创建任务。

(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相关镇街园区)

(八)改革创新生态制度体系

要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牵住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属地负责这个“牛鼻子”,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底线。完善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及考核评价体系,将环境质量指标作为对地方党委政府的硬约束,严格考核问责。推动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整体合力。全面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重点做实二级和三级网格,细化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意见的操作细则和考核方案,落实“乡镇(街道)三级网格专职巡查人员的配备要求”、“实行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加大重点行业整治力度”。开展环境执法大比武,形成全天候执法的高压氛围。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完成850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继续实行绿色信贷,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评价结果及时公开。出台生态文明建设“一票否决”管理办法,对环保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水气排放总量超出区域环境容量的或重点环保工作推进不力、信访压降效果不明显的镇街园采取约谈或区域限批等措施。重大环境信访事项全部办结,及时快速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公安局、环保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相关镇街园区)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作用,统筹组织实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配合联动、齐抓共管,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等各项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落实,形成分级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推进机制。

(二)严格责任考核。将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量化分档考核和问责制度。各职能部门每季度将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任务计划和进展情况报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水环境质量较上年度变差的镇街园区,取消该责任单位当年参与综合性和涉及生态文明建设表彰奖励资格、取消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参与表彰奖励资格。组织、人事部门在考核考察领导干部时,要把干部本人近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考核情况作为一项必须考察的重要内容。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多渠道融资机制,制定积极有效的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集体、企业、个人以各种形式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财政要统筹安排和增加各类环保专项资金,优先保障重点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投入,加大对燃煤锅炉淘汰、黑臭河道整治、污水管网建设、提标改造、污泥、危废规范处置等工程的奖补力度,切实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和各种纪念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科技知识等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完善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企业自评自报、等级“修复升级”和“降级”制度,优化评价结果运用。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披露环境问题,曝光违法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认真做好投诉查办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维护好民生民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1、宜兴市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任务分解表(略)

2、宜兴市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任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