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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电价迎来年内第二次下调
来源:中国宜兴
日期:2016-07-15 07:17:00
浏览次数:173
索引号 | 014046317/2016-02199 | 生成日期 | 2016-07-15 | 公开日期 | 2016-07-1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中国宜兴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电力 | 主题(二) | 国土资源、能源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能源,金融 | 分类词 | 电力,交易,市场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工商业电价迎来年内第二次下调 |
电价迎来年内第二次下调。日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追溯至6月1日用电量起执行。
近年来,电力供应能力快速增长,电力需求增长相对缓慢,电力供求关系呈现宽松态势;同时,随着大宗商品价格回落,一次能源和原材料价格回落,电力生产成本也明显降低。按照此次调整规定,2016年4月20日起,取消化肥电价优惠,按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执行;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大工业用电价格本次不调整;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73分。这已是我省继今年1月1日后第二次下调电价。此前,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每千瓦时降低了3.12分。据悉,去年全年我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用户用电量超17亿千瓦时,据此测算,两次价格调整后,每年可为用户节省近7000万元。
目前,该价格调整方案已上传至市物价局网站,可登录查看。同时,市物价局提醒电网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并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