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04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6-06-30 16:40:00   [        ]     
文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6-09-26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宜兴市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解决电子政务基础设施重复建设、资源分散等问题,降低行政成本,实现集约化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市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江苏省信息化条例》、《无锡市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结合宜兴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及其他事业单位等管理和使用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的活动。

第三条全市各有关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全市统一的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应用,不再新建独立的机房或数据中心,不另行采购硬件、数据库、支撑软件、云计算和信息安全等基础设施。新的应用系统应当依托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建设,现有应用系统应当逐步迁移到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法律法规、政府规章以及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负责全市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的规划、应用、管理和监督,审核各使用单位的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使用需求。

使用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负责应用系统的开发、部署、维护、管理。

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负责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的建设、咨询、服务开通、日常运行维护和平台安全。

第二章使用管理

第五条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由供应商提供云服务,市经信委负责做好对供应商的监管工作。

第六条使用单位根据需求向市经信委提出申请,报送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和对云计算平台资源(以下简称“云资源”,含云主机、云数据库、云存储、云安全等)的需求。

第七条使用单位提出的服务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市经信委通知使用单位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云服务价格不应高于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单价),双方签订服务外包合同,并及时向市经信委备案,服务费由使用单位自行支付。

第八条市经信委将根据“合理规划、按需分配”的原则,按照应用系统正常运行所需要的合理值来分配计算、内存、存储、网络带宽等云资源,根据部门实际资源使用情况释放多余资源。

第九条使用单位不再使用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服务时,必须做好应用系统下线和数据迁移备份工作,并提交终止申请,市经信委审核通过后,回收相应的云资源,终止有关服务。

第三章运行维护管理

第十条使用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合理使用云资源,做好应用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市经信委反映,确保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一条供应商提供云技术咨询和方案优化,配合使用单位完成应用系统上线和迁移工作;定期举办云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

第十二条供应商负责云计算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监控云资源使用,及时解决云故障,并定期(每月不少于1次)向使用单位和市经信委提供云资源利用情况表、运行维护报告和优化建议。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侵犯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四条市经信委对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的安全负责,定期开展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及应用系统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应用系统的安全管理,明确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级别,加强日常监控,保障应用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规定,做好机房管理,加强云计算平台的安全防御,监控网络行为,阻断网络攻击,做好数据备份,定期发布安全公告(每月)和开展应急演练(每年),确保云计算平台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未经使用单位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云主机、云数据库、云存储等用户资源,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复制和使用用户数据。

第五章监督考核

第十八条全市各有关单位在制订电子政务规划和年度预算时,应当充分利用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基础设施;财政部门把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使用情况作为安排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经费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市经信委制定考核细则,对供应商的服务响应、服务满意度和服务质量等3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服务外包费支付和外包合同继续执行的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