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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宜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市法制办 时间:2016-05-20 00:00:00 浏览次数: 113028551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16-04810 生成日期 2016-05-20 公开日期 2016-05-2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法制办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效力状况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机关事务 体裁 其它
关键词 行政 分类词 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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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第一部分 宜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一、 主要职责1、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2、负责拟订…
 

第一部分  宜兴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2、负责拟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和年度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解释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审查工作。

3、协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

4、协调市各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承办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5、研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及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文件和答复意见。

6、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或者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教育管理,负责行政执法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

7、承担市政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与市有关部门共同指导行政权力清理;参与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具体承办全市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日常管理。

8、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参与和指导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

9、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牵头负责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协调或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以外的涉讼和非讼法律事务,指导、协调全市行政机关涉讼和非讼法律事务。

10、负责组织和指导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编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负责《宜兴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工作。

11、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宣传和对外业务交流。

12、承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3、负责全市《国旗法》、《国徽法》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联系商事仲裁机构。

14、负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不履行法定职责以及违法行政行为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情况

3个内设机构:

1 政策法规科(挂综合科牌子)

调查研究我市政府法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指导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具体承办全市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日常管理;负责拟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划和年度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上报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解释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审查工作;协调、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协调市各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承办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编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负责政府法制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宣传以及对外业务交流;起草重要文件、讲话稿和综合材料;负责机关档案、信访、保密、接待等工作;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分解意见;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对本机关受理的各种文件进行分办、催办和督办,负责文件审核;负责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财务管理和后勤行政等工作;负责《宜兴市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和发行工作。

2、执法监督科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全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或者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教育管理,负责行政执法资格认定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承担市政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与市有关部门共同指导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负责市各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的争议协调工作;研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执法及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文件和答复意见;负责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周年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国旗法》、《国徽法》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投诉的受理和处理;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等制度;对依法行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行政复议科

受理并处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处理或者转送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代理或者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处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做好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指导、协调、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具体事务,并对法律顾问进行管理;组织法律顾问承办市政府的法律咨询事务;对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改革和重大项目进行法制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重要合同进行法律政策论证;协调或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以外的涉讼和非讼法律事务;牵头负责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联系商事仲裁机构。

三、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实有6人。行政后勤服务人员1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6人。派遣人员1人。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长3名。

四、2014年度主要工作

(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主线,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依法行政推进力度。 311组织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去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今年依法行政任务。全市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各部门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共130余人参加了会议,副市长卢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上下发了《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年度的依法行政工作主线和重点予以明确和强调,明确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发挥制度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依法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紧抓示范创建,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继续部署开展规范执法示范点创建活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扎实有效推进,下发《关于在全市行政执法机构中开展规范执法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目前,共有70个单位申报示范点。示范点创建工作实行平时走访考核和单位评议相结合的评选方式,通过评选考核,起到规范执法、培育典型和引领表率作用。

3、加强法制宣传,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水平。一是丰富领导干部学法渠道。为更好地宣传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率先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情况,及时反映法治政府建设成就和依法行政动态,提供良好的法治政府建设舆论氛围,今年继续在《宜兴日报》开设宜兴法制专栏,每2月出刊一期,目前已出刊5期。坚持每月编印《法治荐读》专刊,精心摘编有关国内外法治建设和重大法律法规的观点、评论、感悟,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法治事件的法律解读、评析等,向全市领导干部、基层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负责人以及村居负责人发放,达到潜移默化提升法治思维、提升行政理念的作用。二是提高信息报送成效。今年以来,我办从提高质量入手,转观念,夯基础,提高信息报送工作主动性,捕捉适用对路的信息,找准上报信息切入点,信息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做好本办网站管理,强化信息上传、更新的同时,积极做好对上信息报送工作,准确、及时地反映了本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新情况、新成果。目前,共向上报送信息177条,被省法制办录用56条,无锡法制办录用67条,我市党政信息录用5条。

(二)以加强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为抓手,充分发挥制度引领作用。

1、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年初,市政府印发了《2014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定2014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21件。将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发展民生事业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出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等制度。迄今为止,共审核或直接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2件,其中《宜兴市小型水库管理实施细则》、《宜兴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宜兴市农村农户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和《宜兴市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等7件规范性文件以宜政规发形式发布,并均已向无锡市政府和本级人大报备。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确定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审查任务,并高质量完成《无锡市公安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等上级立法征求意见10件。

2、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上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每隔二年清理一次的要求,我办将市政府92号令确认继续有效的以及20121120131231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385件规范性文件列入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科学确定清理标准和原则,根据部门职责将相关文件分发到主要实施部门,由实施部门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经我办审核汇总后决定公布。

3、加大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审查力度。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按照《宜兴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法制审查规定》和《宜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的要求,我办起草了《宜兴市政府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加大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民事、经济协议或合同、行政机关重大涉法事项的法制审查力度审查、修改《宜兴市人民政府与国创策划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宜兴市人民政府与江苏梦想假日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合作意向书》、《关于天地龙集团可提供担保资产、法律分析及相关处理建议》等20多件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出具书面法制审查意见,防范政府在重大决策上的法律风险和财政风险。

(三)以加强执法培训、规范行政执法为手段,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1、实行分层次培训。3月份,我办组织全市符合申领行政执法证件资格条件的245名执法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封闭式培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就依法行政理论、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公共行政法律的理论与实践,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行政指导理论与操作实务等方面的内容进行集中授课,由无锡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统一考试领证。5月份组织举办了法制机构、执法机构负责人培训班,邀请省法制办陆广文、扬子为两位处长就《政务信息公开与行政争议》、《行政执法风险防范》两课题进行了专题讲座。全市18个镇(园区、街道)、44个部门的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负责人计28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2、强化考核考查。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处理矛盾的能力,以考促学,今年我办继续会同市委组织部积极实施全市非人大任命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今年共组织26名同志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率百分之百,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修养和素养。

3、开展执法回访。5月份,下发了《关于普遍开展行政执法回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机关对本单位履行职责中涉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及投诉举报、信访涉及的行政管理对象,采取登门回访、信件回访、电话回访、短信回访、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或恳谈会等形式,进一步了解行政执法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情况、工作方法、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行政决定的实施或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的情况、是否存在借办案之机为本人或他人谋利的情形,并征询相对人对加强行政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真正起到强化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促进执法队伍和干部队伍的廉政意识和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及提高执法办案技能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增强行政机关的亲和力,促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4、加强重点领域监督。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6月份,组织对交通运输局所属的公路处、运管处、海事处、航道处、综管所等5个执法机构的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职责履行等情况,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执法现场、查阅执法案卷和工作台帐,并走访管理相对人征询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行政执法监督整改意见书》的形式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到位。

5、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案卷质量,我办在今年10月份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201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年度内全市26个部门报送的403件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许可(含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登记等执法案卷,抽调了8个部门的法制骨干组成7个评查小组,进行了集中评查。经各评查组推荐,全体评查人员集体讨论推选出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先进单位,并将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行政执法部门。近年来,全市的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得到了不断的提高,案卷规范化程度进一步加强,较好地树立了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

(四)以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2件,目前办结9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强化行政复议法定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注重加大调解和解力度,耐心细致地做好申请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复议,争取将行政争议和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充分实现行政复议的救济功能,发挥其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作用,树立起行政复议公正、公开、公平的正面形象。

2、积极做好仲裁审理工作。充分发挥仲裁经济纠纷解决机制便捷、高效优势,积极审理好仲裁案件。到目前为止,我办已办理仲裁案件27件,涉及房地产、借贷、货物买卖和交通运输四方面的合同纠纷。今年10月份,我办对仲裁庭进行了电子化改造,增加了证据现场演示设备,实现了开庭同步录音录像。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解决民事经济争议的重要法律手段。今年以来,我办对此高度重视,为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秩序发挥了作用。

在常规工作做优做强的同时,今年我办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在办内全面推进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完善了43项工作制度,在依法行政检查、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管理、复议仲裁等方面狠抓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的理念,提升整体依法行政水平。

第二部分  2014年度决算表

详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6、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 31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318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318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项目支出及人员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85.39 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 58.3 %;项目支出132.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1.7 %

2、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8万元,占100%

三、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我办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沿用以往做法,未单独使用规定的接待费的经济分类科目,按用途不同,在各项目经费中列支,金额为83786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