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02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6-04-01 16:45:00   [        ]     
文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6-04-01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宜兴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16-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河道整治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深入推进“河长制”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及考核断面达标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的总体目标,按照科学规划、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多种措施,对全市河道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促进太湖水质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以河流水质改善、断面水质达标为核心,以各镇(园区、街道)为责任主体,以控源截污、清淤疏浚、调水引流、河岸整治和生态修复为主要工程手段,遵循“控源截污优先”的原则,到2017年地表水优于Ⅲ类水的比例达到60%,到2020年地表水优于Ⅲ类水的比例达到70%以上,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秀美新宜兴创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三、整治范围

此次河道综合整治范围涵盖全市各镇(园区、街道),共对31条河道进行全面整治,河道名详见附件1。

四、实施计划

按照科学规划、综合施策、分步实施、属地负责、上下(游)衔接的要求,从2016年起至2020年(其中2020年为绩效评估回头看年),分年度、有步骤地对上述31条河道(河段)实施综合整治。

五、职责分工

市太湖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总牵头全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各镇(园区、街道):根据断面水质目标和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负责制定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的综合整治方案,并具体负责整治工程的实施。

市太湖办:负责本次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督促属地政府组织实施,定期通报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进展,组织相关部门对河道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市环保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地排查本次整治河道沿线污染情况及实施河道沿线工业污染集中治理;负责确定河道水质达标要求和标准;负责确定所有整治河道的水质考核监测断面;负责制定宜兴市河道水环境质量考核办法,定期监测、通报水质达标情况;参与市太湖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对河道整治效果进行的检查和考核。

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协调和制定主干河道及支浜河道的清淤疏浚、调水引流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协调参与河道的整治工作;参与市太湖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对河道整治效果进行的检查和考核。

市农林局: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各属地政府开展本次整治河道沿线畜禽养殖整治工作,制定宜兴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河道沿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牵头做好河道“住家船”清理工作;参与市太湖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对河道整治效果进行的检查和考核。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导各镇(园区、街道)制定控源截污方案,并督促属地政府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城区河道整治及日常保洁工作;参与市太湖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对河道整治效果进行的检查和考核。

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协助各相关单位做好建设项目论证和立项等工作;负责全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参与市太湖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对河道整治效果进行的检查和考核。

市交通局:参与航运河道的相关整治工作;配合做好河道综合整治相关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做好需整治河道非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配合做好河道综合整治相关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做好整治河道区域范围内高能耗企业的改造工作;配合做好河道综合整治相关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会同、协助各相关单位做好建设项目论证和立项等工作;配合做好河道综合整治相关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对河道整治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园区、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领导,扎实推进以河流水质改善、断面水质达标为基本目标的全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各镇(园区、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实行属地领导负责制,确保整治目标、工程(工作)、资金、考核“四个到位”,市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全面配合和支持属地政府开展工作,确保全市河道整治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依据现行财政体制,按照“市镇共担、以市为主、倾斜薄弱”的原则,筹措本次河道综合整治资金,市镇两级财政要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整治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做好宣传舆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充分认识河道综合整治与管理的意义,主动公布河道整治和管理的进展情况,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全市河道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监督考核。各镇(园区、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全市河道综合整治的总体目标任务要求,落实具体实施计划,明确整治任务、标准要求和时间进度。市太湖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环保局将分别牵头组织对工作方案的落实推进情况和水质达标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并对督查考核情况予以定期通报。

(五)实现长效管理。各镇(园区、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持续推进,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治成果。全面实施河道长效管理,完善环境执法监管和水质监测机制,进一步加大力度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治理、生活污水接管及河道生态修复等工程,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确保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

附件:

1、宜兴市31条河道综合整治实施年度计划示意图(略)

2、宜兴市2016-2020年河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览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