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宜兴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宜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在综合分析评估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数据统计表八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宜兴”(www.yixing.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条例》规定和省、无锡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和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建设。3月份召开会议,专题部署网站普查相关工作,对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目录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力度,有效落实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信息公开考核三项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人员队伍配备。针对人员变动情况,相关部门、镇(园区、街道)在年初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有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三)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载体。以“中国宜兴”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主阵地,配合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政务微博、村务公开栏及社区公告栏等形式,建立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配强力量,做好信息公开各栏目内容保障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主动公开、公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途径,多渠道接受群众的依法申请。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始终严格按照依申请办理要求,进行登记、审查和答复。
(五)强化信息公开考核与培训。始终坚持把规范提高各部门、镇(园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放在突出位置,强化检查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创新培训指导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去年,抓住市委市政府举办我市党政系统办公室主任能力提升班的契机,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培训中,收到良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年度全市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4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081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65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360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465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信息。公开了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规划信息,《宜兴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等。在制定相关规划前,还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公众公开了征求意见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了《2014年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月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居民消费价格、工业品价格、居民收入、投资项目等。
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财政性资金与社会公共性资金信息。公开了《宜兴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全口径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各镇(园区、街道)和各部门也公开了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4.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信息。以上信息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大厅”栏目向全社会作了及时、规范的公布。
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信息。公开了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招标数额标准,公开了货物、工程、服务等政府集中采购公告、中标公告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
6.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信息。公开了重大项目的项目介绍、进展情况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等信息。
7.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公开了扶贫动态和政策、教育发展文件、医疗发展动态、社保相关统计数据、促进就业的政策动态等信息。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发宜兴市2015年度镇(园区、街道)教育实绩考核办法的通知》、《市政府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的通知》、《宜兴市就业和失业登记暂行办法》等。
8.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公开了应急预案、应急指南、应急常识等信息,如,《宜兴市2015年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控工作方案》、《宜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宜兴市太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公开了各类大雾、寒潮、暴雨、台风等预警性信息,以及“校园消防安全知识”等应急知识。
9.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如,《宜兴市2015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市政府关于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
(三)公开形式
我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形式是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宜兴档案馆和行政服务中心,以及社区信息墙、基层信息服务站等载体平台上按规定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其中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1.政府网站。“中国宜兴”门户网站和各镇(园区、街道)、部门网站都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包括信息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制度等栏目。
2.政府公报。2015年发刊政府公报6期,每期政府公报纸质版免费公开发放,同时在政府网站上以电子期刊的形式向全社会公开。
3.新闻发布会。2015年全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0场,重点介绍了全市旅游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及公共卫生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4.公共查阅场所。我市设立了3个市级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分别是:市档案局、市图书馆和市行政服务中心。
5.其他渠道。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向市民进行重要政府信息的发布和宣传;必要时也通过市应急指挥中心短信平台向群众发送预警、防灾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市(包括各部门、镇、园区、街道)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1件,其中当面申请数185件、传真申请数36件、网上申请数71件、信函申请数39件。同意全部和部分公开答复331件,占申请总数的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区域规划、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方面。
四、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本着便民利民、能免则免的原则,全市依申请公开件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市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一)建议办理情况
2015年“两会”期间,广大人大代表共提出了172件建议,其中6件被列为重点建议。2015年3月20日,市人大与市政府联合召开交办会议,共有48个单位承担建议办理工作。在法定时间6月20日前所有建议全部答复完毕,复函均送达代表和代表所在单位。其中,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110件,占承办建议的64%;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39件,占承办建议的22.6%。两项合计149件,占承办建议的86.6%。受政策、法规、财力和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目前一时难以解决,向代表做出解释说明,留作参考的建议23件,占承办建议的13.4%。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1.3%。
(二)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两会”期间,广大政协委员共提出了295件提案,其中5件被列为重点提案。2015年3月20日与市政协联合召开交办会议,并在法定时间6月20日前全部答复完毕,复函均送达各位委员和委员所在单位。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4.58%。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单位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性有待提升。
2016年,我市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机制,加强与公民信息需求的对接,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力争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抓制度建设,促进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充实补充内容,切实增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抓操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继续深入推进政府网站自查工作,认真自查,狠抓整改,对更新不及时的栏目给予及时添加和更新,做到内容丰富、图文并茂。三是抓信息采集,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四是抓依申请公开答复,提升办理服务水平。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五是抓基层培训,促进全市公开工作提升。强化培训制度落实,针对各单位信息员举办全市性集中培训,从问题入手,分析讲解,寻找方法,努力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数据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774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3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2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3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8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5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3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4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7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3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84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3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85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36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7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3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3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3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74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69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7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7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