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01期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6-03-07 15:20:00   [        ]     
文号
制发机关 中国宜兴
成文日期 2016-07-01
文件类别
文件状态 执行中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无锡市关于“十三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部署和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要求,为全面加强我市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与水平,现将《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负起责任,既要对年度应急管理目标作出整体安排,又要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切实做到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

 

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省、无锡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强化全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应急管理工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就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 “健全应急预警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守牢公共安全防线”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处置相结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全面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机构,真正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综合协调职责;启用应急指挥软件系统,提升应急救援远程指挥能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重点加强村(社区)、企业预案编制工作,提升预案覆盖率;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前后,通过手机短信、电视电台、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向全社会发出预警信息和应对防护措施。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应急指挥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各镇、园区、街道要健全完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应急办,明确职责,落实分工,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组织、有机构、有制度、有人员。二是健全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用电话呼叫转移手机代替值班室值班。要明确专职应急信息报送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向市总值班室报送信息,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要在重点区域、行业、部位以及村(社区)、学校等单位设立1名专职或兼职应急信息报告员,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网络。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通信手段,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以及跟踪监测,为突发事件处置提供决策依据。三是建立应急管理联动机制。要充分整合各类应急资源,加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板块之间的协作配合,真正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年内,由市应急办牵头,召集市应急委主要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和应急救援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四是发挥应急管理平台作用。以市应急指挥中心平台为龙头,对市城管、安监、水利农机、气象、卫生、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部门指挥平台进行有效整合,实现全市应急指挥平台的互联互通,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远程指挥能力。

2、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年内,一方面要继续抓好预案修订工作。市粮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宜兴市突发粮食供应紧张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市财政局(金融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宜兴市突发金融风险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市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宜兴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宜兴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市电信公司要会同有关单位对《突发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完善后以市府办名义重新发文实施;另一方面要继续抓好预案体系完善。市建设局要牵头制定《宜兴市城市道路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市交通运输局要牵头制定《宜兴市出租汽车行业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市旅游局要牵头制定《宜兴市突发旅游事件应急预案》,市公用事业局要牵头制定《宜兴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预案》,制定结束后以市府办名义发文实施。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根据辖区、行业和领域的特点、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同时要监督指导村(社区)、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尽快形成覆盖全市、配套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充分尊重群众意见,让群众参与编制,使预案编制的过程同时成为宣传教育、动员群众的过程。

3、积极开展应急培训演练。一是抓好培训。年内,由市应急办牵头组织全市应急管理干部、救援队伍开展1-2次专题培训,通过邀请应急管理专家开设专题讲座、观摩演练等形式,使应急管理从业人员熟悉应急管理程序,掌握应急处置技能,促进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市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职能部门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考核,在各种考核和资格认证考试中逐步增加相应应急管理内容。二是抓好演练。年内,市级层面将重点开展防汛防台、危化品事故、雨雪冰冻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分别由市水利农机局、环保局、应急办牵头组织,并组织人员进行观摩。市各有关部门也要按照市各专项预案要求,积极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急演练组织化程度。各镇、园区、街道也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实战性强、群众广泛参与的综合演练,提升应急队伍的救援能力。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建立演练上报制度,在年初向市应急办报送年度演练计划,并在演练前15日内将相关演练方案报送市应急办备案,演练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演练情况。

4、着力提升应急保障能力。一是建立物资储备制度。市公安消防大队作为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要根据综合救援实际,配足、配强必要的物资装备,对一些不常用的特种设备要与相关企业或单位签订救援协议,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物资装备能够迅速调集。市水利农机、农林、气象、国土、公用事业、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宜政办发[2010]124号)要求,结合各自专业救援队伍实际,建立专业物资储备库,及时补充更新救援物资,确保急时所需。各镇、园区、街道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为各自的综合应急救援中队,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有机结合,逐步建立起储备科学、管理有序、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二是建立经费投入机制。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保障应急管理经费,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日常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演练、物资装备配备等。

5.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坚持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原则,进一步完善综合队伍、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一是加强骨干救援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市、镇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防汛抗旱、森林消防、卫生应急、水上搜救等七大类专业队伍建设,对现有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布局调整和装备补充更新,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二是加强社会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在重点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救援;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社会义工、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加强对义工、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三是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市应急委重点成员单位要对上联系,建立合作共享机制,确保市外专家能为我市所用,特别是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专家能及时参与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升应急救援处置专业化水平。

6、大力加强应急宣传引导。一是要加强宣传。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和各镇、园区、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加强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抢险避险知识的宣传,着力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各类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各类学校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应急知识教育,培训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等单位要加强突发事件预防处置、自救互救知识公益宣传,并支持社会各界发挥应急管理科普宣传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加强引导。要坚持“主动、准确、及时、有序”原则,力争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确保信息符合实际、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消除各类误解、疑虑和传闻,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凡发现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导致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有误和舆论引导不利,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对相关责任领导实施行政问责。任何部门和单位、市各新闻媒体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擅自对外发布信息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园区、街道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各项防范和应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要把基层应急办、应急队伍建设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分级负责,密切配合。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全市突发事件应对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市应急办要认真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加强对下指导、对上协调,充分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各镇、园区、街道要坚持“属地管理、守土有责”,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他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应急管理工作。

3、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市应急办要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督查与考核,确保各项应急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市应急委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基层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