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
制发机关 | 中国宜兴 |
成文日期 | 2015-12-31 |
文件类别 | |
文件状态 | 执行中 |
你镇《关于增设社区居委会的报告》收悉。为便于规划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永兴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新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中,永兴社区与永兴村实行村居合一的管理模式;新城社区的管辖区域为宜漕路以南、锡溧漕运河以东,与北庄村、同里村及万石镇接壤区域,包括大树家园、鹅洲公馆、怡景华庭等新开发居民小区。
新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开办费、办公费由市财政局按规定核拨。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1日